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集人为监事长苏国珍先生,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