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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发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黄志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黄志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辞职后仅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志良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志良先生在任职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选举董事王甫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总经理变更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卢召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卢召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卢召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卢召义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名王甫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夏志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夏志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夏志勇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夏志勇先生任职董事、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聘任王正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邓新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邓新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邓新贵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邓新贵先生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聘任董辰京先生、邹德育先生、陈巍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相应工作。

五、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意提名刘军先生及王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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