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出,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成员共同推举王志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王志波先生担任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