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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2022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艳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正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7日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105005号)。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专项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86,873,87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签名并盖章的2022年度会计报表。

二、载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东旭蓝天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TUNGHSU AZURE RENEWABLE ENERGY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艳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27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27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1
公司网址www.dongxulantian.com
电子信箱sz000040@dongxu.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正军刘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
电话010-635415620755-82367726
传真----
电子信箱sz000040@dongxu.comsz000040@dongxu.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4418Y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无变更。
历次控股 的变更情况(如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写字楼A座24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康利岩 、王雅栋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3,036,207,794.723,876,723,009.56-21.68%3,471,428,43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9,274,315.22-590,275,892.4147.61%-1,020,892,68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20,955,688.78-620,551,853.3316.05%-1,107,282,541.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81,120,271.07257,751,864.22241.85%547,736,979.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80-0.397047.61%-0.68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80-0.397047.61%-0.68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1%-4.97%2.26%-8.05%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元)25,473,554,500.6626,152,927,015.00-2.60%26,201,168,82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264,291,285.6811,585,277,202.14-2.77%12,173,091,627.7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2022年2021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3,036,207,794.723,876,723,009.56主要系电力销售,生态环保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906,752.12661,213.24主要是出租房屋、废旧物资销售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3,035,301,042.603,876,061,796.32主要系电力销售,生态环保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78,980,331.231,045,664,744.801,011,308,292.13300,254,42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51,321.05-117,267,352.407,378,557.51-141,734,19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220,361.00-111,612,758.854,463,144.85-356,585,713.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11,279.24249,608,802.41142,193,382.17517,229,365.7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032,087.14-5,936,337.60-89,596,167.11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704,478.6614,744,653.0834,189,408.94主要系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0,295,512.18
债务重组损益266,236,097.85152,490,745.90-18,182,200.00主要系融资展期产生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40,704,482.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4,130,726.70-130,975,178.95-88,276,809.37主要系逾期借款违约金、公益性捐赠及罚款赔偿金产生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1,530.10
减:所得税影响额967,136.0141,364.342,637,944.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94,957.486,557.17106,426.18
合计211,681,373.5630,275,960.9286,389,855.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1、新能源业务

在全球“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各国正加速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目标,向清洁低碳能源转型已成为必由之路。光伏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能源增量主体,也是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路径选择。接连被写入国家促投资、稳增长、扩内需相关行动纲领,多次明确坚定大力支持光伏发展的意志和决心,也清晰勾勒出未来健康发展的蓝图。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国光伏行业迎难而上,实现高速增长。

从应用市场发展情况看,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为87.41GW,同比增长59.3%,再次创下年新增装机量的最高纪录,连续10年位居全球首位。其中,分布式新增51.1GW,同比增长74.5%;集中式新增36.3GW,同比增长41.8%。光伏累计装机量为392.61GW,连续8年位居全球首位。

从制造端看,2022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在55%以上。其中,多晶硅产量82.7万吨,同比增长63.4%,连续12年位居全球首位;硅片产量357GW,同比增长57.5%;电池片产量318GW,同比增长60.7%;组件产量288.7GW,同比增长58.5%,连续16年位居全球首位。

从产品出口来看,呈现量价齐升态势,出口额再创新高。2022年,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约

512.5亿美元,同比增长80.3%。其中,光伏组件出口额423.61亿美元,出口量约153.6GW,同比增长55.8%,均创历史新高;硅片出口量约36.3GW,同比增长60.8%,电池片出口量约为23.8GW,同比增长130.7%。

国际能源署(IEA)在《2022年可再生能源报告》中提出,到2027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超过煤炭,成为最大的装机能源。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有关预测,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将达到95-120GW,2023年全球新增装机量将达到280-330GW,约占全球新增装机量30%以上。在产业规模方面,扩产项目将多点开花,投资主体趋向多元化。

2、生态环保业务

近年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及大规模绿化建设为方向指引,持续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面对

日益提升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在乡村振兴等多重政策的加码下,伴随环境治理的不断深入和绿色经济的推行,生态环保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生态农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把“乡村振兴”提高到“十四五”时期的最高国家战略之一。推动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农业、农村、农民的全面发展,公司积极投身生态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大别山茶油产业园,随着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推进,都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及公司优势

1、市场竞争格局

在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引领下,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产业的行业进入者持续增加,抢占优势资源,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将逐步形成一批资本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较强、具备区域整合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份额将逐步上升。

2、公司的市场地位及公司优势

公司目前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1GW,自运维及代运维项目近2GW。公司凭借自身商业模式、强大的资源整合及市场开拓能力、良好的工程品质及商业信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厚积薄发的实干精神,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六年上榜“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荣获“2022年度绿色低碳突出贡献奖”、“2022年度潜力成长上市公司奖” 、“2022金桥奖·年度杰出ESG实践企业”等殊荣,并再度上榜“2022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位居388位,综合实力再获认可。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资质情况

目前公司已获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 并申报取得了多项国家专利。

(四)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光伏电站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具体为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及并网发电后,公司可以对外转让电站或自持运营发电取得电费收入。公司生态环保业务模式主要以EPC模式为主,项目运作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交付的全过程总承包。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始终紧跟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坚定碳中和、乡村振兴战略方向,依托新能源、生态环保双主业布局,聚焦绿色能源、绿色环境的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管理、生态环境治理等一体化的绿色发展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

新能源业务。公司拥有光伏组件生产、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1GW。公司已搭建起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自运维及代运维项目近2GW。

生态环保业务。公司立足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及运营、土壤修复等领域,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周期解决方案。

作为传统生态治理业务的补充,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依托现有光伏基地,采用“农光互补”模式,试点“茶园综合体”项目,建成以大别山油茶产业化为基础,从育种、育苗、栽培到油茶压榨全流程农产品产业,努力打造中国茶油知名品牌。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93.1091.4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1.670.14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0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00
发电量(亿千瓦时)11.511.5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11.4111.41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72,420,390.0174,499,339.58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1.84%1.81%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1,2251,249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详见本节之“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相关内容。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商业模式优势

公司秉承“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聚焦绿色产业,巩固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的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公司凭借独特的商业模式、强大的产业整合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等优势,通过打造综合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一揽子绿色发展解决方案,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

(二)规模化运营优势

公司紧抓新能源、生态环保双主业,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推动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建设落地,完善从光伏组件制造、新能源电站开发投资、工程设计施工、布局储能到智能运维、后市场服务齐头并进的业务体系。公司依托强大的业务体系后盾,通过近年来新能源项目开发的业务积累,在全国百余县市建立了电站项目公司,同当地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网电站规模约1GW,已建成电站批复电价维持二十年不变,可带来持续稳定的业绩保障,是公司重要的压舱石资产。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电站远程集控智能运维平台已投运,经过不断优化升级,该系统已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 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为电站的安全平稳运营提供重要保障,通过规模化电站运维,摊薄运维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产业整合优势

经过多年产业积累和产业链整合,公司实现了新能源产业布局,并成功拓宽了绿色产业链,全面布局生态环保行业,涉足生态修复、流域治理、水处理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整合经验,也为公司未来开拓新的增长动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人才使用效能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在公司内部进行竞聘选拔,在公司外部则建立行业人才地图,加强人才储备,注重培养和引进多元化、复合型的人才,建立人才梯队,进一步增强公司团队综合能力,优化队伍结构,人才使用效能不断提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近年来公司通过聚焦发展战略、创新业务模式、优化业务布局、科学精细管理,以及组织和人才体系完善,实现了组织效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聚集主业,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生态环保业务,但2022年受经济下行影响,业务开拓推进较为缓慢,营业收入整体有所下降,共实现营业收入3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68%。且因财务费用较高及商誉减值等原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亿元,亏损金额较2021年度减少,总体经营业绩持续改善。

1、深耕新能源主业,电站运营稳定

公司坚持做强新能源主业,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推动光伏及epc项目开发和建设落地,完善从光伏组件制造、新能源电站开发投资、工程设计施工、布局储能到智能运维、后市场服务齐头并进的业务体系;深化与央国企合作,推进储能、低碳领域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光伏电站“压舱石”资产稳定运营,截止2022年12月底,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并网装机量约1GW,电站遍布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地区。全年累计发电量11.5亿度,发电厂利用小时数1225小时,全年电费收入约7.31亿元;电站管理水平和运维效率保持高水平。全年公司共收到新能源补贴约6亿元。报告期内,新增新能源工程订单8.06亿元;公司的运维团队积极拓展电站代运维项目,对外承接光伏电站代运维项目112MW,通过精细化管理,助力客户电站发电效率提升。

2、光伏组件高功率产品再升级

随着光伏产业进入新一轮的技术迭代期,各路企业在硅片组件大尺寸、薄片化等方面不断创新升级,特别是伴随N型赛道的产业化提速,光伏产业链新旧力量纷纷布局。

公司不断完善新能源产业链布局,报告期内完成光伏组件产线升级更新和扩产,切入高效光伏组件赛道投产大尺寸高功率组件,目前高效光伏组件首件210组件已下线。公司高效光伏组件产品序列涵盖166、182、210等尺寸电池片,预留TOPcon和HJT电池升级窗口,组件封装综合目前行业先进技术水平。

3、生态环保业务保持稳定,生态农业积极开拓

近年来因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趋严,生态环保工程类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及融资压力,公司近年来生态环保工程行业主要加强现有项目的收尾及回款工作,同时强化风险管理,重点跟踪储备传统EPC模式下优质项目资源,报告期内业务收入有所回升。

结合公司生态环保大布局及全资质,公司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茶油互联互动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优势特色油茶集群,努力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公司将推动山茶油关联产品开发,从高端食用油向日用保养等快消品拓展,丰富茶油产品线,打造蓝天金寨山茶油优质品牌。

4、推进落实债务化解,减轻偿债压力

2022年9月29日,《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通过,公司作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市公司,未来偿付对外金融债务适用《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通过延长偿债期限、降低利率等多种方式落实具体债化方案,减轻了公司偿债压力,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5、抓管理强队伍,提升工作质效

公司持续推进组织变革与人员优化、降本增效,积极组建培养经营、技术、销售等骨干团队。定期开展“总裁面对面”活动,倾听员工合理化建议,梳理各层级人员需求,强化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报告期内针对审批制度进行流程节点优化,助力工作质效全面提升。通过开展培训和团建活动提升了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可,并将“感恩做人,敬业做事,

务实创新,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优化人才结构,强化梯队储备,为蓝天高质量发展打造硬核支撑。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3,036,207,794.72100%3,876,723,009.56100%-21.68%
分行业
物业及房屋租赁102,701,191.393.38%143,600,376.273.71%-28.48%
新能源收入1,992,991,832.1965.64%2,274,583,159.7658.67%-12.38%
生态环保收入303,519,399.8410.00%183,742,204.664.74%65.19%
供应链收入636,995,371.3020.98%1,274,797,268.8732.88%-50.03%
分产品
物业及房屋租赁102,701,191.393.38%143,600,376.273.71%-28.48%
新能源收入1,992,991,832.1965.64%2,274,583,159.7658.67%-12.38%
生态环保收入303,519,399.8410.00%183,742,204.664.74%65.19%
供应链收入636,995,371.3020.98%1,274,797,268.8732.88%-50.03%
分地区
西北地区483,090,102.9115.91%368,928,317.419.52%30.94%
华东地区1,357,188,779.6344.70%1,218,333,597.0431.43%11.40%
华北地区621,381,798.4920.47%1,846,898,897.5647.64%-66.36%
东北地区106,478,220.523.51%35,392,730.720.91%200.85%
西南地区36,494,044.091.20%52,234,080.401.35%-30.13%
华南地区99,275,854.843.27%57,523,410.221.48%72.58%
华中地区312,365,716.6410.29%288,683,139.677.45%8.20%
境外19,933,277.600.66%8,728,836.540.22%128.36%
分销售模式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
新能源收入1,992,991,832.191,568,326,727.9121.31%-12.38%-7.39%-4.24%
生态环保收入303,519,399.84264,147,419.8112.97%65.19%50.75%8.33%
供应链收入636,995,371.30633,284,710.570.58%-50.03%-50.35%0.64%
分地区
西北地区483,090,102.91405,196,848.6116.12%30.94%52.84%-12.02%
华东地区1,357,188,779.631,174,663,341.8613.45%11.40%9.82%1.24%
华北地区621,381,798.49482,272,684.5122.39%-66.36%-68.93%6.44%
华中地区312,365,716.64263,805,995.8915.55%8.20%15.03%-5.01%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生态环保业务收入成本增加主要系公司重点跟踪储备传统EPC模式下优质项目资源,报告期内业务收入有所回升。供应链收入成本减少主要系公司聚焦主业,减少供应链业务。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电力销售量亿千瓦时11.4111.410.00%
生产量亿千瓦时11.5011.500.00%
库存量亿千瓦时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物业及房屋租赁营业成本66,033,103.752.61%66,315,747.562.07%-0.43%
新能源收入营业成本1,568,326,727.9161.95%1,693,468,560.4352.75%-7.39%
生态环保收入营业成本264,147,419.8110.43%175,223,530.585.46%50.75%
供应链收入营业成本633,284,710.5725.01%1,275,577,796.1339.73%-50.35%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工程材料营业成本469,005,444.2218.52%810,597,201.6325.25%-42.14%
分包成本营业成本247,231,394.249.77%176,079,678.145.48%40.41%
原材料/库存品营业成本1,390,050,700.0554.90%1,786,882,530.5355.66%-22.21%
折旧摊销营业成本330,591,009.8413.06%339,484,440.9410.57%-2.62%
日常经营费用营业成本68,792,442.042.72%71,894,890.952.24%-4.32%
职工薪酬营业成本26,120,971.651.03%25,646,892.510.80%1.85%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本期新设增加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关系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实际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
直接间接
旭晶太阳能发电(新疆)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1005,000.002040-7-22前
宁夏旭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701,000.002037-6-30前
繁峙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200.002060-12-30前
旭能聚源太阳能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1005,000.002027-12-31前
阿克苏旭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2,000.002040-7-22前
安徽日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10,000.007,400.002032-3-22前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锦州旭蓝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黎城县旭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阳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旭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沈阳旭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旭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旭能聚源太阳能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注销。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082,195,087.9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5.6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295,088,367.129.72%
2客户2273,918,726.619.02%
3客户3208,741,313.276.88%
4客户4175,884,068.165.79%
5客户5128,562,612.754.23%
合计--1,082,195,087.9135.6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132,474,822.8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4.73%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674,376,303.3226.64%
2供应商2187,138,505.537.39%
3供应商3120,670,000.004.77%
4供应商482,250,000.003.25%
5供应商568,040,014.002.69%
合计--1,132,474,822.8544.73%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8,295,531.009,650,626.98-14.04%
管理费用105,658,962.50170,238,543.31-37.93%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咨询费降低
财务费用567,037,343.51620,400,173.88-8.60%主要系按债务重组协议贷款利息降低
研发费用25,582,595.3336,553,365.45-30.01%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六安金寨县200MW一期组件项目高功率,高效率高端光伏组件已完成项目验收单块组件产品发电功率由目前的450w提升到550w,提升22%降低组件生产成本
基于物联网的新能源路灯的研发提高了路灯对新能源的利用,节约能源研发中太阳能板能够调整角度,从而增强对太阳能的吸收方便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维护,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及风险
配电网控制系统的研究项目智能配电网控制系统,操作简洁,安全高效研发中散热,降温效果好配电网智能化,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一种建筑排水结构的研究项目减少杂物进入排水管研发中带有多重漏网,减少杂物进入排水管,排水管不容易堵塞,排水效果较好拆卸方便,维护成本更低
一种喷泉的过滤系统的研究项目改变传统固定过滤网的方式,使得使用更加便捷研发中避免了杂物进入水箱而使得喷水管堵塞滤网的拆卸更加方便,从而有利于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和更换
家庭能源管理系统节约能耗,实现电力有效利用研发中透过HEMS,实现与能源机器、住宅设备仪器、电动汽车、家庭网络闸道、电表相连接,实现对家庭能源的管理。向使用者提出高效用电的可行性建议,实现低碳社会
模块化建筑系统小生态环境建设研发中增加更多的绿化空间节约土地,提高绿地使用效率
塑钢窗的安装结构增加焊接后的塑钢型材连接强度和可靠性研发中增加整体美观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客户购买率
一种适应不同地形的树木支撑架提供一种适用多种地形的园林绿化树木支撑架研发中可以调节支撑高度及角度的功能实用新型可以适用于不同地形的变化
用于矿山岩区生态修复的绿化种植构件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研发中使用方便成本低,优化坡面草坪铺设降低成本,利于矿区生态环境改造
变电站运维一体化现场工作信息采集装置实现运维一体化中现场数据采集的标准化研发中建立完善高效的变电站运维一体化现场工实现公司发展方式转变,助力变电站运维
以及采集系统作业作信息采集装置以及采集系统,实现数据采集的高效标准化班组职能转变,实现运维一体化
基于北斗与SLAM融合的大型光伏电站自动运维系统保障光伏组件寿命,降低相关损失研发中形成基于北斗与SLAM融合的大型光伏电站自动运维系统保证光伏电站的核心组件安全,为企业降低不必要的损失
基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提出一种基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融通共享与应用研发中提出一种基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融通共享与应用提供企业资源利用率,降低建设成本
一种用于变电站运维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系统提供一种用于变电站运维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系统研发中形成一种用于变电站运维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系统解决变电站运维中的安全作业隐患
应用于光伏电站的状态预测及故障诊断装置提高光伏电站状态预测及故障诊断的效率研发中提供一种光伏电站状态预测及故障诊断方法和系统保障光伏电站稳定运营,降低公司相关成本
光伏发电系统远程智能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健全的光伏电站运维团队和智能化的监控平台研发中搭建光伏电站智能监控系统,实现监测数据信息共享、交换、传输等功能,满足用户中心数据库的要求,在进行远程数据采集和控制时,保证了光伏数据的实时性和可靠性搭建光伏电站智能监控系统,实现监测数据信息共享、交换、传输等功能,满足用户中心数据库的要求,在进行远程数据采集和控制时,保证了光伏数据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光伏发电智能化操控系统研发项目实现多方数据集成与共享,全方位掌握、监测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实施过程总涉及到的全部数据信息研发中为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的方案制定、信息管理、评价结算等实施全过程提供数据和信息化方面的支撑实现多方数据集成与共享,全方位掌握、监测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实施过程总涉及到的全部数据信息
联合办公在线管理系统研发项目打造智能化、平台化、数字化办公系统,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研发中与其他异构系统集成构建统一工作平台,让组织每位成员拥有一位7*24小时的智能办公助理,告别纸张办公,让组织的整个运营流程完全电子化打造智能化、平台化、数字化办公系统,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物业综合管理系统研发项目实现数据共享和集中处理。联动控制等高度智能化的管理功能研发中显著提高工作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数据共享和集中处理。联动控制等高度智能化的管理功能
大别山-油茶高光效、定向育种与快繁技术研究与示范深入挖掘油茶重要遗传资源,构建核心育种群体研发中深入挖掘油茶重要遗传资源,构建核心育种群体增强公司核心技术能力,提升软实力
大别山-高档化妆品用茶油精制工艺优化及应用研究建立高产育种示范基地研究精制茶油在化妆品中的应用研发中将茶油开发成高档化妆品用油扩大产品用途,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
大别山-茶皂素的提取工艺优化及其应用研究进行茶皂素连续提取工艺的优化与研究研发中优化茶皂素连续提取工艺增强公司核心技术能力,提升软实力
大别山-茶籽活性成分的分离纯化工艺及抗癌活性功能研究对油茶籽中的茶皂素提取液的分离纯化工艺进行优化研发中建立一套成熟的具有抗炎抗癌活性天然单体的提取、分离纯化工艺为建立成产线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2021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77113-31.8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5.43%26.59%-11.16%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3071-57.75%
硕士212-83.33%
其他45305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2023-13.04%
30~40岁5176-32.89%
40岁以上614-57.14%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2021年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25,582,595.3334,230,640.14-25.2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84%0.88%-0.0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608,623.50-1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1.78%-1.78%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期研发阶段尚未结束,未达到资本化条件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45,471,700.334,176,204,150.42-7.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64,351,429.263,918,452,286.20-24.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1,120,271.07257,751,864.22241.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666,635.89152,751,798.78-66.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2,120,178.35366,435,750.36-28.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211,453,542.46-213,683,951.58-1.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8,770,546.16664,885,613.10-18.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9,792,778.40608,944,443.0149.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022,232.2455,941,170.09-763.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9,176,194.8899,438,994.36200.8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国补回款及留抵退税的影响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支出增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大于年度净利润,主要系本期计提各类减值及应付未付的利息影响。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66,411,845.59-94.44%主要系本期确认联营公司投资收益及债务重组收益
资产减值-138,763,846.2449.19%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及商誉计提减值
营业外收入4,974,131.31-1.76%主要系本期收到保险赔款及合同违约金
营业外支出79,507,506.20-28.18%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逾期借款违约金以及罚款赔偿金
信用减值损失-133,714,207.7047.40%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资产处置收益13,434,735.33-4.76%主要系本期处置大别山老厂房产生的收益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2022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655,275,843.7514.35%3,386,097,374.7012.95%1.40%
应收账款3,519,095,005.9713.81%3,283,068,556.1912.55%1.26%
合同资产698,648,868.952.74%963,573,702.733.68%-0.94%
存货89,900,415.620.35%85,874,309.180.33%0.02%
投资性房地产1,379,099,022.395.41%1,432,684,408.415.48%-0.07%
长期股权投资12,253,023.730.05%10,086,951.100.04%0.01%
固定资产5,405,577,888.0921.22%5,397,974,733.9720.64%0.58%
在建工程585,197,606.812.30%900,256,314.963.44%-1.14%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326,757,441.291.28%346,675,122.081.33%-0.05%
短期借款1,608,862,659.096.32%1,644,157,817.766.29%0.03%
合同负债195,353,190.930.77%291,132,282.611.11%-0.34%
长期借款3,382,280,465.9513.28%1,866,702,054.657.14%6.14%主要系本期部分贷款展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还原至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255,068,873.171.00%247,886,906.580.95%0.05%
应收票据3,896,124.260.02%41,964,510.310.16%-0.14%
无形资产97,132,772.340.38%102,423,778.190.39%-0.01%
长期待摊费用237,808,244.240.93%250,282,794.380.96%-0.03%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27,369,141.03-15,684,335.5711,700,000.00623,384,805.46
上述合计627,369,141.03-15,684,335.5711,700,000.00623,384,805.46
金融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956,605,392.96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保证金存款、司法冻结资金、银行质押及共管资金、存出投资款
投资性房地产1,317,201,120.85抵押
固定资产1,674,307,038.13抵押
应收账款1,096,773,937.95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3,968,543,015.57质押
在建工程513,398,804.04抵押
合计11,526,829,309.50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62,120,178.35366,435,750.36-28.4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金寨一期100MW项目自建光伏行业404,307,988.22募集资金+自筹100.00%不适用
金寨二期100MW项目自建光伏行业34,014,460.11199,910,330.17募集资金+自筹100.00%不适用
林州东姚镇石大沟自建光伏行业4,177,316.21172,317,702.55募集资金+自筹100.00%不适用
河南卫辉唐庄乡新农村20MW屋顶分布式项目自建光伏行业93,321,547.31募集资金+自筹69.14%不适用
东旭大别山年产5000吨茶油产业园建设项目自建农业16,915,118.74128,049,281.55自筹61.75%不适用
鸿基禧悦大厦自建商业59,008,456.64513,398,804.04自筹53.35%不适用
合计------114,115,351.701,511,305,653.84----0.000.00------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兴办实业10946973234.6118,285,181,622.189,191,092,312.48117,451,981.38-117,277,778.13-119,945,282.71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光伏组件生产、销售100000000506,781,082.8268,949,695.83604,016,249.21-38,243,072.24-47,480,783.89
东旭蓝天子公司生态环保1500000001,668,009-348,613,1--
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0,129.87141,650,309.3734.7182,317,263.3082,317,263.2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2017年1月,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国投泰康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国投泰康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国投泰康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与广州南粤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粤”)、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共同设立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南粤投资有限合伙”)。广州南粤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长城新盛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4.95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6.95亿元,由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本金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6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融资7.5亿元信托资金。基金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作为基金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2.5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约定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鼎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鼎杭”)、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旭海合伙”)。宁波鼎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天津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天津信托投资

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天津信托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天津信托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跟国家“碳中和”及“乡村振兴”的战略步调,围绕“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愿景,持续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产业模式,秉持“风光协同、环农共进”开发思路,深耕细作,加强技术研发,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提升一体化、一站式的零碳解决方案能力;重点提升战略把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公司规模、效益可持续发展。坚持自主开发、合作开发与并购相结合的经营方针,加强在光伏 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的布局,同时不断加快环保、新农业等协同业务发展步伐,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环保综合服务商。

(三)公司2023年工作重点

1、新能源主业稳中求进

光伏电站作为公司“压舱石”资产,是公司的利润基石,每年可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是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保障。

首先,在确保现有电站稳定运营的同时,电站开拓重点为平价竞价项目资源及EPC承建,积极争取内蒙、青海、甘肃、陕西等大型基地项目;其次,利用自身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一体化的能力和成本控制优势,推动与央企国企深度合作,储备更多优质项目资源;在资源丰富地区配合当地政府建设高效光伏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和储能电池及材料等项目,进一步延伸新能源产业链,夯实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着力打造智能物联网代运维平台,积极拓展第三方委托运维项目,力争成为代运维市场中的佼佼者,从而推动新能源主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生态环保业务保持稳健

生态环保产业将一方面紧跟政策导向,积极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多个细分领域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在融资趋紧的外部环境下,根据项目的融资进展合理的调整施工进度,控制投资节奏,积极谋求转型发展。

在生态农业等乡村振兴业务方面,结合公司在生态环保方面的优势资源,参与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等工程。山茶油产业作为公司乡村振兴事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今年将继续加大营销力度,向市场要增量,做好服务,培养客户粘性,提高回购率;要持续走产品创新、副产品开发、品牌化建设发展的路子,多措并举拓宽流通渠道。

3、推动债务化解,拓展新融资渠道

公司将利用国家碳中和产业政策优势,改善经营状况的同时,根据东旭集团债务化解原则,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通过延长偿债期限、降低利率等多种方式落实具体债化方案,减轻公司偿债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沟通及合作,努力拓展新的融资渠道。

4、强化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预算控制,加强对子公司及各业务单元的财务及风险管控,全面优 化经营管理措施,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各项运营费用。强化落地执行,深入推进落实“技术创效+产业增效+管理提效”的生产经营一体化思路和模式,为推动可持续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优秀员工队伍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与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增强队伍凝聚力,在公司形成勇于奉献,齐心协力干成事,干大事,干难事的团队氛围。优化队伍结构,进行内部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及培养,建设合适的薪酬匹配及岗位匹配机制,根据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工龄、岗位形成岗位匹配及薪资匹配方案,优胜劣汰。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资金风险

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产业均属资金密集型产业,对企业营运资金要求较高。受东旭集团流动性危机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暂时受限,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较为有限。同时,公司存量债务融资规模较大,财务费用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一方面,积极主张各类债权加速资金回流,同时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公司以东旭集团整体债务重组方案落地为契机,推进公司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及合作,通过展期、降息等多种方式减轻公司偿债压力,降低财务费用。

2.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光伏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国家双碳目标提出后,以各大能源央企为代表,集中发力新能源,提升光伏业务比重,行业竞争日渐激烈,此外,光伏电站开发还面临着强配储能、土地问题、非技术成本、消纳等多重“烦恼”,对民营国内光伏行业的转型升级和进一步提升利润空间带来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一方面提升自持电站运维水平,大力开拓代运维市场。公司目前在手有近2GW的运维电站,涵盖自持及第三方委托运维项目,目前运维电站利润情况良好,由于检测设备和人员经验强,自动化精度高,我司运维电站发电效率与同地区同类型电站相比发电效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大力开拓代运维业务具备可行性;二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利用与地方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新能源开发方面积极与央企、国企联合,优势互补、携手合作进行光伏电站投资开发。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2年12月31日--电话沟通个人个人电话沟通记录电话沟通记录
2022年08月18日北京西城区东旭蓝天公司101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1、建信基金 杨荔媛 2、中加 王梁 3、华安财保 庞雅菁 4、东北证券 廖浩祥 5、寻常投资 张鹏飞 6、中金基金 孙思琦 7、中信自营 孔维实 8、国金资管 曾萌 9、上海雅策 周超 10、华创自营 贾远 11、阳光资产 陈博贤 12、同泰 王靖楷 13、柏乔投资 王峰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互动易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的《东旭蓝天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2年08月22日----电话沟通机构平安基金 翟森 东北证券 廖浩祥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互动易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东旭蓝天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治理水平。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事程序,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全体董事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召集组织会议,依法行使职权,遵守董事行为规范,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稳健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选举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信息,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效率与质量。公司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认真接待投资者来访、股东来电咨询,向所有投资者公平披露信息,以维护市场公平,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1、人员独立: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2、资产独立: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3、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开展财务工作;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运营,不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4、机构独立:公司具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机构设置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的能力。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形成同业竞争关系。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9.35%2022年05月17日2022年05月18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赵艳军董事现任352021年05月20日2024年06月30日00
总经理现任352021年05月07日2024年06月30日00
董事长现任352021年05月27日2024年06月30日00
高超董事现任36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00
丁锋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1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00
杨武斌董事现任51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00
朱彦波董事现任45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00
王晓东独立董事现任58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00
刘治钦独立董事现任52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00
汪三贵独立董事现任602021年092024年0600
月14日月30日
王志波监事现任412020年07月22日2024年06月30日00
监事会主席现任41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
郭篪监事现任392021年09月14日2024年06月30日00
党丽珍职工监事现任372021年09月10日2024年06月30日00
王正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482019年07月30日2024年06月30日00
财务总监现任482020年07月06日2024年06月30日00
李明董事、副总经理离任382021年09月14日2022年12月09日00
合计------------000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2022年12月9日,李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李明董事、副总经理离任2022年12月09日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赵艳军,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英利光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大区总经理。2015年6月入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导开发公司多个新能源电站项目,对公司向新能源战略转型起到重要作用。2020年2月-2021年3月任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集团战略规划及产业投资等工作。2021年4月起调任东旭蓝天工作,目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职务。 2、高超,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美国PMI协会PMP。2013入职东旭集团,历任东旭集团工程技术部部长、东旭蓝天综合EPC开发建设中心总监,东旭蓝天项目中心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2021年1月调任东旭集团任运营人力委员会主任至今。 3、丁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2016年就职于国务院扶贫办金融合作与产业促进处。2016年7月入职公司,历任新能源开发中心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东旭蓝天副总经理,新能源投资事业部兼储能事业部总经理。 4、杨武斌,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光学专业博士。曾任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研究院课题组长,北京创业联合孵化器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研究院项目管理工程师兼首席科学家技术秘书,汉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入职公司,担任材料产业中心技术总监,现任东旭蓝天新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5、朱彦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民主党派,毕业于燕山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1-2008年任秦皇岛同和热电有限公司电气主任;2008-2013年任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电气主任;2013-2016年任开滦协鑫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6-2017年任协合新能源集团生产运营副总经理;2017-2018年任协鑫新能源华南区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东旭蓝天电力运维事业部总经理。

6、王晓东,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工系,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曾任中化泰国公司部门经理;中国联合石油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化实业有限公司石油项目部总经理;北京市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运营部总经理、首创津燃燃气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香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上善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14日起担任东旭蓝天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刘治钦,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博士,副教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于中国农业大学任教至今。2004年起任副教授,主讲会计学原理、公司理财、农业会计专题等;2007-2012年任中国农业大学MBA中心副主任,2013年作为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参与课程学习和合作研究。2007-2017年任财政部、农业部、中华供销总社项目评审专家。曾主持多个国家级研究课题:环境会计的理论与方法研究(2000年农业

部课题);生物资产与农产品核算专业方法(2002年财政部和农业部课题);农垦债务问题研究(2004年农业部课题);小型农田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费估算办法研究(2006水利部课题);201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2011国务院扶贫办课题);2011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2012国务院扶贫办课题);北京市农业用水成本测算及水费征收方案设计(2015年北京市水科院)等。2010年起兼任中农大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起任该公司董事。2021年9月14日起担任东旭蓝天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汪三贵,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农发基金等多个国际发展机构咨询专家,国投创益国家产业扶贫(乡村振兴)基金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联想公益基金会理事。历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贫困与发展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聘为教授,长期从事农村贫困和农村发展问题研究;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政府部门委托和招标项目100多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7部,在《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社会学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WorldDevelopment、JournalofDevelopmentStudies,JournalofHousingEconomics,Agricultural Economics等国内外学术杂志发表论文170余篇。荣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学科)一等奖,第四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和国务院扶贫办首届“友成扶贫科研成果奖”;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扶贫开发先进个人。目前兼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2021年9月14日起担任东旭蓝天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

1、王志波,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及石家庄铁道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石家庄建设集团八分公司工程技术总工,2012年起就职于东旭集团,历任子公司采购与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东旭蓝天风控法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2020年6月调任东旭集团,任东旭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1月调任东旭蓝天,任办公室主任。

2、郭篪,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法务主任。2017年11月入职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部部长;2021年6月入职东旭蓝天,现任东旭蓝天风险管理部部长。

3、党丽珍,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广西大学轻化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任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助理;2009-2011年任清大国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2011-2016年,就职中兴能源有限公司,任采购经理、巴基斯坦物流组长、总裁助理。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东旭蓝天采购总监,2020年3月调任东旭集团,任东旭集团采购中心总经理;2021年6月调任东旭蓝天,现任东旭蓝天招采中心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1、赵艳军,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2、王正军,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财务助理、财务主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机构部总经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独立董事等职。曾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

3、丁锋,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高超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人力委员会主任2021年01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王晓东北京麟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2021年09月01日
刘治钦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9月0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事报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高管报酬确定依据:公司高管的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其中:一、基本薪酬:按各自职级档位发放;二、绩效奖金:根据于年初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考核后,按年终个人业绩考核成绩,作为高管绩效奖金的发放依据。三、绩效奖金的发放需与公司年度业绩挂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薪酬,实际支付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赵艳军董事、董事长、总经理35现任61.75
高超董事36现任22.76
丁锋董事、副总经理41现任68.01
杨武斌董事51现任54.04
朱彦波董事45现任56.14
王晓东独立董事58现任18
刘治钦独立董事52现任18
汪三贵独立董事60现任18
王志波监事41现任79.56
郭篪监事39现任62.76
党丽珍职工监事37现任38.76
王正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48现任54.32
李明董事、副总经理38离任52.8
合计--------604.9--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04月26日2022年04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8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27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赵艳军404001
高超404000
丁锋404001
杨武斌404001
朱彦波404001
王晓东404001
刘治钦404001
汪三贵404000
李明303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议的各类事项作出科学审慎决策,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解决进展;通过到公司现场工作深入问询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沟通交流。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就总体发展战略、风险事项化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续聘年度财务及内审机构、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接受关联方担保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治钦(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汪三贵(独立董事)、高超42022年04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治钦(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汪三贵(独立董事)、高超42022年04月26日1、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2、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治钦(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汪三贵(独立董事)、高超42022年08月26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治钦(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汪三贵(独立董事)、高超42022年10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晓东(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汪三贵(独立董事)、赵艳军12022年04月20日关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1年薪酬情 况的议案同意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54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88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44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44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185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240
销售人员53
技术人员21
财务人员52
行政人员8
其他人员68
合计44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28
本科218
大专162
大专及以下34
合计442

2、薪酬政策

公司坚持“对外有竞争力,对内兼顾效率公平”原则,使公司薪酬政策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整体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支付能力为前提,为员工提供了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待遇,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构成,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培训计划

员工培训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与发展工作,公司结合公司现状、年度计划、岗位性质与职责、以及员工学习需求,制定有效合适的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一线员工的操作技能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业余学习等,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双赢共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371,897.66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7,771,561.07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486,873,87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0
可分配利润(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861,399.20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50,263,748.86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2,125,148.06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274,315.22元,加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797,872,419.36元,2022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107,146,734.58元。 由于公司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故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4月28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77.5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82.12%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已公布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而需进行更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制度和控制措施;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公司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调查、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企业声誉严重受损;②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 公司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调查、处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要失误,造成较大损失;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④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重要缺陷或未有效执行,对公司造成重要的负面影响。 (3)一般缺陷 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会计师认为,东旭蓝天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4月28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经公司对照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范文件,从财务会计、内幕交易防控、承诺履行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逐项自查,发现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应制度、流程、沟通不够完善,公司积极整改,重新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增加了原制度中对关联交易事项沟通报告、审批机制等,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后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对治理专项自查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相关整改事项已落实完毕。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全面整改了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健全了治理长效机制,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所有光伏电站项目均属清洁能源生产,不存在噪声、电磁、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排放超标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2022年度,公司光伏电站发电量11.5亿千瓦时,产出的绿色电力约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7.4万吨, 可减排二氧化碳113.7万吨、二氧化硫3.42万吨、 氮氧化物1.71万吨。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诚信经营,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努力为社会和股东创造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合理治理结构,制订或修订了有关规章制度,构建了较为全面的内部规章管理体系,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协调运行的治理体系,与公司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股东,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全体投资者,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高度重视员工的利益和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劳动待遇,促进员工的成长成才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公司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努力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薪资标准。公司重视员工培训,提升公司员工业务能力,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

3、客户、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努力实现与客户、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共享成果,保障了客户、供应商的权益。

4、关爱环境

东旭蓝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因违反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处罚情况,而接受环保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5、绿色办公

绿色办公是所有企业都能为减少碳排放做出的努力,它旨在实现办公活动中的节能减排,主张从点滴小事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件办公用品。践行绿色办公,能在公司运作的各个环节上节约资源、能源的使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东旭蓝天积极践行绿色办公,在用电、用水、建筑等方面均实行相关绿色措施。其中,公司照明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用水严格遵守节水管理制度,工厂建筑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6、社会公益践行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将公益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先后在全国多地开展帮扶活动、捐赠生活物资、捐资助学等领域投入人、财、物真帮实扶,以体系化公益举措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与此同时,公司结合自身新能源业务,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将旗下光伏业务发展与扶贫项目相结合,用高效领先的产品打造扶贫放心工程,帮助贫困地区百姓增收脱贫。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积极践行助力乡村振兴使命,因地制宜选准光伏、油茶等产业发展突破口,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大力发展光伏扶贫、生态农业及推动优势产业转移落地,助农增收,树立农企合作样本,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1、建设扶贫电站

截至2022年底,东旭蓝天共持有4座扶贫电站,分布于河北、山东、湖南等地,累计捐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达290千瓦,惠及数万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东旭蓝天用实际行动提高农村电网保障能力,促进农村能源加快转型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2、发展生态农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安徽金寨地区农业特色开展茶油扶贫,采用“公司+基地(或合作社)+农户”互联互动发展模式,在安徽金寨建起现代化油茶产业园,以产业帮扶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乡村振兴。2017年至今,东旭大别山通过种植山场流转和对农民工就业扶持,旗下5000余亩油茶种植基地每年可带动当地1000余农户在农忙之余再就业,累计支付帮扶就业工资数百万元。

作为东旭蓝天“茶园综合体”创新模式的试点项目,东旭大别山油茶产业园位于金寨现代产业园核心地带,主要经营生产制造销售茶油及相关衍生品,带动全县油茶种植基地提质增效。该项目开创了“油茶扶贫”新模式,推动金寨县脱贫攻坚、完善了油茶产业循环经济链,更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促进金寨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也是金寨县政府和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重点支持项目。

3、推进光伏组件制造项目落地

公司复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组件下土地可种植使用,布局的高效光伏组件制造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为乡村振兴注入发展新动能。2014年,安徽省金寨县开始结合地方特色推进全国光伏扶贫试点,探索实施光伏扶贫工程。2016年,公司在金寨创办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光伏组件产品。2022年6月公司对组件生产项目进一步升级,切入高效光伏组件赛道投产大尺寸高功率组件。这些制造项目不仅为金寨提供再就业岗位,也带动周边数十家配套企业并肩成长,成为当地光伏产业扶贫工程及乡村振兴项目典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东旭集团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宝安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宝安地产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为了减少和规范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将尽量减少与宝安地产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宝安地产《公司章程》、宝安地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安地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集团在本承诺函中作出的各项声明与承诺,同样适用于本集团及本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该等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4)本集团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本集团同意就上市公司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2015年11月0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东旭集团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1、保证宝安地产资产独立完整。2、保证宝安地产人员独立。3、保证宝安地产的财务独立。4、保证宝安地产业务独立。5、保证宝安地产机构独立。2015年08月0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其他承诺东旭蓝天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2018年11月29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承诺保证通辽旭通未来不会建设与光伏相关的产品生产线,不会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与东旭蓝天构成同业竞争。2017年02月0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东旭蓝天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其他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016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其他承诺东旭蓝天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2016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集团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东旭集团本次非公开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东旭蓝天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其他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016年01月15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东旭集团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宝安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宝安地产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为了减少和规范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将尽量减少与宝安地产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宝安地产《公司章程》、宝安地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2015年11月0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安地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集团在本承诺函中作出的各项声明与承诺,同样适用于本集团及本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该等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4)本集团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本集团同意就上市公司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1)东旭集团将与成都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辽旭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资方共同协商调整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来不再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东旭集团将督促其他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从事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行为;(2)东旭集团或下属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从事光伏发电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东旭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或督促相应下属企业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通知中列明上市公司合理所需的资料,以供上市公司考虑该等机会是否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以及该等机会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3)东旭集团作出的上述声明与承诺,同样适用于东旭集团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东旭集团有义务督导并确保东旭集团及其他下属企业执行上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4)东旭集团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宝安地产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同意就宝安地产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2015年11月0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东旭蓝天其他承诺鉴于公司已将原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转让给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再新增房地产业务投入。2018年01月16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有关说明,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有关说明,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解释 15 号规定时间变更会计政策,执行解释第 15号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已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解释16号规定时间变更会计政策,执行解释第16号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无。

2、本期新设增加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关系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实际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
直接间接
旭晶太阳能发电(新疆)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1005,000.002040-7-22前
宁夏旭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701,000.002037-6-30前
繁峙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200.002060-12-30前
旭能聚源太阳能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1005,000.002027-12-31前
阿克苏旭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2,000.002040-7-22前
安徽日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10,000.007,400.002032-3-22前

3、本期减少合并范围

无。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锦州旭蓝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黎城县旭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阳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旭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沈阳旭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旭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旭能聚源太阳能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注销。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康利岩、王雅栋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5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整。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张北熠彩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2,733.99我公司已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计提租金违约金,无需计提预计负债。一审完结一审判决张北熠彩支付中信金租租金,我方上诉二审,2021年11月已撤诉。一审完结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的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会理弘吉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007.24我公司与中信金租正在进行债务和解并逐步还款,我公司预计无需支付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尚未开庭尚未开庭尚未开庭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的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承德晟烨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188.36我公司与中信金租正在进行债务和解并逐步还款,我公司预计无需支付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尚未开庭尚未开庭尚未开庭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的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日照东旭国山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2,616.72已签订调解协议,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的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张北弘8,800.26已签订调解协议,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的公告、
吉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山东东旭国山泰泉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5,636.57已签订调解协议,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2020年06月25日已在2019、2020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菏泽融邦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761.93已签订调解协议,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2020年06月25日已在2019、2020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吉林华众昊晟电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3,875.37已签订调解协议,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办理撤诉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的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及西藏东旭电力买卖合同纠纷11,300已根据二审判决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应付款2290万元,故无需确认预计负债。二审判决已收到,执行中,尚未结案。收到一审判决,被告西藏东旭电力向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到货款2021年7月9日收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11.17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终结本次执行。2022.7.13协执划扣其他案件案款执行中,尚未结案。2022.7.28收到受理费票据。2022.8.15收到芮城县宝升电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10.28收到新能源投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年05月30日已在 2019、2020 年报财务 附注、2020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及西藏东旭电力买卖合同纠纷3,208.38已根据二审判决计提负债及违约金二审判决已收到。2022.12.29收到恢复执行裁定书收到二审判决,被告西藏东旭电力支付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货款违约金;四川东旭不承担责任。2023.3.28收到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洛阳丰望新能源有限公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
驳回原告对四川东旭的诉讼请求。司破产重整中超出27945514.87元部分予以解除查封。披露
上海赫太实业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及西藏东旭电力买卖合同纠纷2,168.57已根据二审判决计提负债及违约金案件已完结2021.4.12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赫太实业有限公司多晶硅组件货款,并按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二、驳回原告上海赫太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人)与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4,295.89已支付完成该笔案件款项,故无需确认预计负债。已支付完成该笔案件款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工程折价款利息;2、返还质保金及利息;3、律师费4、保全费;5、申请人在人民币4191.8142万元的范围内对本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6、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案件执行完毕,等待法院结案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我公司浙江两洋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丰阅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33.46我公司作为原告,无须计提预计负债。案件已完结。2021年6月18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江苏海德支付原告浙江两洋货款777.24991万元及违约金56.21万元,并以777.24991万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清偿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21.10.21收到受理对江苏海德的破产清算裁定,及指定破产管理人。2022.3.23收到诉讼费退款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罗正权与我公司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1,202.98根据我公司判断预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2021.12.31收到二审裁定,发回重审。2022.8.12一审开庭。 2023.4.18收到一审2021.12.31收到二审裁定:撤销瓮安县人民法院(2020)黔2725民初2919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瓮安县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审理中2021年06月03日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公告、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判决书。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5287元及上诉人瓮安东华星景生态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5287元,予以退回。 一审判决: 限被告星景生态环保科技 (苏州)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罗正权工程款人民币8371895.6 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自 2021年6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报价利率一年期利率 3.8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罗正权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979元(原告已预交),由罗正权负担19,439元,被告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负担 74,540 元保全费 5,000 元(原告已预交)、鉴定费 292,000 元(其中原告预交 29 万元、被告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预交2,000 元),由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若义务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权利人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武安市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债务纠纷8,592.91我公司已胜诉。2022.8.16收到仲裁裁决书,我们不承担责任,由对方向我方支付约548万。2022.10.27执行已立案。2023.1.28收到中核撤裁申请民事裁定书。2023.4.13收到执行裁定书。2022.8.16收到仲裁裁决书,我们不承担责任,由对方向我方支付约548万。2022.8.16收到仲裁裁决书,我们不承担责任,由对方向我方支付约548万。2022年04月26日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建材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8,934.69我公司与对方正协商和解方案,预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2023.1.30收到一审判决书。 2023.1.30收到一审补正民事裁定书。2023.4.10收到送达回证、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一审判决: 一、确认原告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签订的《朱桥乡中建材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朱桥乡中建材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漂浮平台设备采购合同》,于2019年4月1日解除; 二、被告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收到一审判决书。二审审理中2022年04月26日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2864991.1元及利息(自2020年8月1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聚能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履行两份合同的违约金350万元; 四、驳回原告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360我公司与对方正协商和解方案,预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与另案一同调解结案,原告申请撤诉,2022.5.27收到解除保全裁定,已结案。与另案一同调解结案,原告申请撤诉,2022.5.27收到解除保全裁定,已结案。与另案一同调解结案,原告申请撤诉,2022.5.27收到解除保全裁定,已结案。2022年04月26日2021年度报告中、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156.26我公司与对方正协商和解方案,预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2022.6.27收到一审判决 2022.12.15二审第一次开庭2023.3.30二审第二次开庭 2023.3.30收到调解书; 2023.4.12双方达成和解判决如下:一、被告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235360元;二、驳回原告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调解书约定: 一、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向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合同项下剩余未付款项3647952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已结案。
元; 二、本案一审诉讼费149613元,二审诉讼费 146913 元减半收取 73456.5 元,均由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支付 3647952 元款项时将一审案件诉讼费149613 元,合计 3797565 元一并支付给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三、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需向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具 3647952元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房冠军与河南天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魏贵军、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2,758.2我公司与对方正协商和解方案,预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2022.9.14收到保全裁定 2022.12.20收到法院电话通知,因河南天道申请合议庭法官回避,开庭延期。 2023.1.13一审开庭审理中审理中
江苏光联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890.42我公司与对方正协商和解方案,预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负债。2022.9.6收到仲裁材料 2022.11.7收到保全裁定 2022.12.13一审开庭审理中审理中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通过万德数据查询,获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截至目前已经违约的企业债券包括“18东集02”、“15东旭集02”、“15东旭集”、“16东旭02”、“17东旭01”、“17东旭02”、“H7东集01”、“16东旭01”、“H6东集06”等,合计违约本金161.47亿元。

2、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存在12项被执行案件。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存款业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万元)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万元)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300,000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289,19993.74114.48289,178.26

贷款业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贷款额度(万元)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万元)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万元)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万元)本期合计还款金额(万元)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业务类型总额(万元)实际发生额(万元)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我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出租中环大厦部分楼层,租赁标的物为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总面积为 11,000平方米,停车位28个。租赁期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年 2023 年 2月 28 日止,合同金额总金额为7,294.2万元,年租金为3,647.1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露日期有)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6月14日10,0002017年06月30日9,109连带责任保证2017.6.30-2025.6.30
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08月31日10,5002017年09月08日9,393连带责任保证2017.9.7-2025.9.8
新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1月20日26,0002018年01月19日20,698连带责任保证2018.1.19-2026.1.18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09月06日20,0002018年09月26日8,500连带责任保证2018.9.30-2022.7.29
长沙旭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2日1,3502019年03月29日747连带责任保证2019.4.3-2025.12.20
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06月11日20,0002019年06月27日16,117连带责任保证2019.6.27-2027.6.27
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07月20日7,3002019年07月20日4,96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16-2032.10.15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06月10日5,0002020年06月11日0连带责任保证2020.6.11-2022.2.9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1月30日5,0002022年02月09日4,800连带责任保证2021.2.8-2023.1.26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2021年04月30日14,6532021年03月06日13,284连带责任保证2021.3.6-2023.3.13
限公司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6月25日41,3002021年06月24日40,221连带责任保证2021.6.24-2024.6.23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6日4,6002021年10月23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21.10.24-2023.12.20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80,0002021年10月20日79,990连带责任保证2021.10.20-2022.2.28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245,703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211,818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45,703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211,818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8.8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54,899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54,899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方式,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外,还以部分项目收益权提供抵押。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26,533,20028.69%426,533,20028.69%
1、国家持股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743,5450.05%743,5450.05%
3、其他内资持股425,789,65528.64%425,789,65528.6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424,929,65528.58%424,929,65528.58%
境内自然人持股860,0000.06%860,0000.06%
4、外资持股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60,340,67071.31%1,060,340,67071.31%
1、人民币普通股1,060,340,67071.31%1,060,340,67071.3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4、其00.00%00.00%
三、股份总数1,486,873,870100.00%1,486,873,87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5,75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3,12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04%580,419,914423,673,200156,746,714质押576,673,200
冻结580,419,914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其他2.89%42,971,601042,971,601
#徐开东境内自然人0.82%12,210,400012,210,400
杨国梁境内自然人0.34%5,075,80005,075,800
张雷超境内自然人0.33%4,900,53704,900,537
陆伟民境内自然人0.26%3,922,80003,922,800
#黄文明境内自然人0.21%3,100,00003,100,000
毛永彪境内自然人0.20%3,000,00003,000,000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境外法人0.20%2,995,31502,995,315
#邹建丽境内自然人0.18%2,711,60002,711,6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因参与公司2016年度95亿元非公开发行认购,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2016年7月29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并于2017年7月28日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156,746,714人民币普通股156,746,714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42,971,601人民币普通股42,971,601
#徐开东12,210,400人民币普通股12,210,400
杨国梁5,075,800人民币普通股5,075,800
张雷超4,900,537人民币普通股4,900,537
陆伟民3,922,800人民币普通股3,922,800
#黄文明3,100,000人民币普通股3,100,000
毛永彪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 O.LLC2,995,315人民币普通股2,995,315
#邹建丽2,711,600人民币普通股2,711,6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上述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 1、徐开东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567,2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643,2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210,400股; 2、黄文明通过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100,000股; 3、邹建丽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452,8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58,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711,6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2004年11月05日76813036-3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除外)、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915,064,09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6.25%;通过其控制的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东旭光电251,665,47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47%;东旭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旭光电的股份总数为 1,166,729,562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72%。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29,583,18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56%;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麟杰股份146,030,8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7.55%。合计拥有嘉麟杰股份175,613,981 股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11%。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兆廷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915,064,09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6.25%;通过其控制的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东旭光电251,665,47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47%;东旭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旭光电的股份总数为 1,166,729,562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72%。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29,583,18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56%;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麟杰股份146,030,8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7.55%。合计拥有嘉麟杰股份175,613,981 股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11%。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适用 □不适用

名称股东类别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具体用途偿还期限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315,243.33补充流动资金经营所得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04月27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105005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康利岩、王雅栋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105005号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旭蓝天 2022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如附注十一、2(1)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旭蓝天存在借款违约、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相关诉讼金额达1.4亿元以上,上述诉讼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或审理阶段。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如附注五、5和附注五、23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旭蓝天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72.47亿元,我们检查了相关合同,执行了函证、走访等相关审计程序,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付类款项相关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相关合同标的或款项能否安

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三、强调事项

(1)如附注十三、2(2)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旭蓝天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账面余额为28.92亿元。由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东旭蓝天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支取受限。东旭蓝天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可回收性存在不确定性。

(2)如附注十一、2(2)所述,2019年10月,东旭蓝天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投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向新能源投资发放了贷款人民币8亿元整,期限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13日止(现已展期至2022年12月30日)。2020年10月9日,新能源投资与兴业银行、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启明)签订《贷款债务承担协议》,追加昆明启明为上述贷款的债务承担人承担债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余额7.46亿元。虽然新能源投资向昆明启明转移了对兴业银行的债务,但相关协议并不能免除新能源投资对该笔借款的责任,新能源投资仍对上述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3)如附注十三、2(3)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36.55亿元,其中受限资金29.57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86.34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40.13亿元。以上情况表明公司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以上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东旭蓝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旭蓝天 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上述保留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这些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及附注五、41。东旭蓝天2022年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30.36亿元,其中:新能源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9.93亿元,生态环保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4亿元,供应链业务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亿元;上述三项收入占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96.63%。东旭蓝天新能源电站电费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新能源电站并网发电后,根据与供电公司签订的售电合同进行电量上网结算时确认收入;新能源电站及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东旭蓝天在整个工程期间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供应链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东旭蓝天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营业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东旭蓝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评价收入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评价收入确认的方法是否符合收入准则的要求;

(3)根据东旭蓝天与电网公司签订的售电合同,抽取电量结算单进行核对,依据电价批复文件,重新测算电费收入;

(4)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工程项目实际履约成本进行了测试,包括:检查合同(总包合同及其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材料入库单、进度确认单等支持性资料;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的差异,同时对未完工项目的预计总成本与同类已完工项目的历史实际成本也进行对比分析,评估管理层做出此项会计估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查看,询问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账面确认的工程履约进度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5)针对商品销售,检查其交易合同、出入库单、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资料,向重要客户执行函证及走访程序,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及附注五、20。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东旭蓝天合并报表中商誉账面价值5.52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东旭蓝天管理层在2022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因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需依赖管理层的判断,减值评估涉及确定折现率、未来期间销售增长率、毛利率等评估参数,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过程复杂,其所基于的假设,受到预期未来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而有可能改变,由于商誉减值的确认对本期财务报告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识别和评估商誉减值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测试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利用资产评估师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以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资产评估师的工作;

(3)评价资产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及独立性;查阅评估报告的评估技术说明、分析评估取值和计算公式是否合理、复核计算评估数据。同时对评估师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目的和范围、其独立性、评估方法选用、评估过程、其主要参数的选取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4)复核东旭蓝天商誉列报是否恰当。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旭蓝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旭蓝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旭蓝天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旭蓝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旭蓝天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旭蓝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

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仅为签字盖章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3年4月27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55,275,843.753,386,097,374.70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2,891,782,550.182,891,989,954.3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896,124.2641,964,510.31
应收账款3,519,095,005.973,283,068,556.19
应收款项融资3,601,058.7910,927,998.57
预付款项3,745,269,345.713,754,289,510.7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29,725,187.21550,899,501.3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4,421,209.485,509,320.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9,900,415.6285,874,309.18
合同资产698,648,868.95963,573,702.7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59,738,824.96725,796,846.22
流动资产合计12,605,150,675.2212,802,492,309.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10,000,000.001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2,253,023.7310,086,951.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23,384,805.46627,369,141.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379,099,022.391,432,684,408.41
固定资产5,405,577,888.095,397,974,733.97
在建工程585,197,606.81900,256,314.96
生产性生物资产31,355,912.1531,398,710.70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26,757,441.29346,675,122.08
无形资产97,132,772.34102,423,778.19
开发支出
商誉552,066,919.26619,308,170.76
长期待摊费用237,808,244.24250,282,794.38
递延所得税资产105,951,428.01108,391,874.65
其他非流动资产3,501,818,761.673,513,582,704.78
非流动资产合计12,868,403,825.4413,350,434,705.01
资产总计25,473,554,500.6626,152,927,015.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08,862,659.091,644,157,817.7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813,483,840.903,021,604,852.4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95,353,190.93291,132,282.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3,498,280.1613,720,385.92
应交税费125,827,862.37102,072,791.01
其他应付款1,139,752,633.36597,973,264.51
其中:应付利息768,303,023.73249,129,355.36
应付股利1,786,039.811,786,039.8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30,751,155.824,962,960,069.80
其他流动负债255,731,764.38298,999,049.27
流动负债合计8,983,261,387.0110,932,620,513.2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382,280,465.951,866,702,054.65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55,068,873.17247,886,906.58
长期应付款1,290,936,090.341,220,571,524.6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6,369,717.2229,597,738.35
递延所得税负债263,920,684.48273,526,907.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228,575,831.163,638,285,131.85
负债合计14,211,837,218.1714,570,905,645.14
所有者权益:
股本1,486,873,870.001,486,873,87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675,789,931.2010,675,789,931.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7,317,775.374,393,825.8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6,091,994.43216,091,994.4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07,146,734.58-797,872,419.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264,291,285.6811,585,277,202.14
少数股东权益-2,574,003.19-3,255,832.28
所有者权益合计11,261,717,282.4911,582,021,369.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473,554,500.6626,152,927,015.00

法定代表人:赵艳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正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6,222,238.46256,119,122.40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254,949,420.81254,949,420.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703,440.202,988,186.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012,644.664,009,977.22
其他应收款2,783,530,700.722,792,765,894.1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886,182.407,766,431.27
流动资产合计3,055,355,206.443,063,649,611.0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10,000,000.001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
长期应收款0.00
长期股权投资12,794,109,782.2612,794,180,471.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147,892.419,169,141.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
投资性房地产45,488,351.5946,813,250.95
固定资产1,701,194.072,336,181.53
在建工程513,398,804.04454,390,347.40
生产性生物资产0.00
油气资产0.00
使用权资产0.00
无形资产10,572,209.1010,896,016.86
开发支出0.00
商誉0.00
长期待摊费用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6,340,629.9114,206,512.44
其他非流动资产1,340,343,700.001,340,343,7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4,741,102,563.3814,682,335,622.02
资产总计17,796,457,769.8217,745,985,233.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85,500,380.55954,459,631.02
交易性金融负债0.00
衍生金融负债0.00
应付票据0.00
应付账款9,380,064.7622,827,066.30
预收款项0.00
合同负债1,250,000.001,25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10,422,126.9110,412,871.97
应交税费62,065,528.1962,297,214.71
其他应付款2,535,534,691.782,374,778,342.22
其中:应付利息75,755,151.6170,783,790.27
应付股利1,786,039.811,786,039.81
持有待售负债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8,220,516.06956,460,952.99
其他流动负债0.00
流动负债合计3,872,373,308.254,382,486,079.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91,860,975.711,394,908,698.75
应付债券0.00
其中:优先股0.00
永续债0.00
租赁负债0.00
长期应付款182,975,916.1937,460,237.6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0.00
预计负债0.00
递延收益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480,247.931,485,560.09
其他非流动负债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176,317,139.831,433,854,496.44
负债合计6,048,690,448.085,816,340,575.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1,486,873,870.001,486,873,870.00
其他权益工具0.00
其中:优先股0.00
永续债0.00
资本公积10,842,095,949.6410,842,095,949.64
减:库存股0.00
其他综合收益4,440,743.834,456,680.29
专项储备0.00
盈余公积146,481,906.33146,481,906.33
未分配利润-732,125,148.06-550,263,748.86
所有者权益合计11,747,767,321.7411,929,644,657.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796,457,769.8217,745,985,233.05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036,207,794.723,876,723,009.56
其中:营业收入3,036,207,794.723,876,723,009.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260,959,428.834,070,696,059.26
其中:营业成本2,531,791,962.043,210,585,634.7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2,593,034.4523,267,714.94
销售费用8,295,531.009,650,626.98
管理费用105,658,962.50170,238,543.31
研发费用25,582,595.3336,553,365.45
财务费用567,037,343.51620,400,173.88
其中:利息费用549,437,347.89600,402,976.31
利息收入1,783,891.542,703,595.44
加:其他收益9,806,008.76167,337,780.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6,411,845.59-2,841,656.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66,072.63548,301.8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3,714,207.70-100,474,228.2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8,763,846.24-300,387,132.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434,735.33-2,546,379.1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7,577,098.37-432,884,665.56
加:营业外收入4,974,131.311,300,888.67
减:营业外支出79,507,506.20132,276,067.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2,110,473.26-563,859,844.51
减:所得税费用26,509,824.6339,860,808.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08,620,297.89-603,720,652.9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08,620,297.89-603,720,652.9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274,315.22-590,275,892.41
2.少数股东损益654,017.33-13,444,760.5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683,789.482,450,038.2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711,601.242,461,466.8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763,251.672,482,691.3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763,251.672,482,691.39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1,650.43-21,224.5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1,650.43-21,224.54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7,811.76-11,428.60
七、综合收益总额-320,304,087.37-601,270,614.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20,985,916.46-587,814,425.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81,829.09-13,456,189.1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080-0.3970
(二)稀释每股收益-0.2080-0.397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赵艳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正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3,596,125.855,606,320.97
减:营业成本1,728,311.671,664,389.15
税金及附加420,406.02709,461.79
销售费用262,678.7518,867.92
管理费用19,008,451.6516,656,560.19
研发费用0.00
财务费用194,338,429.25181,518,770.55
其中:利息费用194,169,315.42181,870,661.36
利息收入439,133.69374,773.86
加:其他收益1,500.00120,885,122.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6,212,841.93-166,698.1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78,165.24548,301.8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0.00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667,145.45-5,863,788.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8,854.79-358,989,014.5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9,863,809.80-439,096,107.90
加:营业外收入420.00103,536.55
减:营业外支出24,132,126.8741,078,937.4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3,995,516.67-480,071,508.81
减:所得税费用-2,134,117.47-1,557,057.8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1,861,399.20-478,514,450.9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1,861,399.20-478,514,450.9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936.462,482,691.3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936.462,482,691.3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5,936.462,482,691.39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81,877,335.66-476,031,759.5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71,324,355.924,095,971,556.4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12,606,877.7711,291,376.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540,466.6468,941,217.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45,471,700.334,176,204,150.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87,246,165.463,370,030,505.4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5,093,822.87103,126,802.98
支付的各项税费155,286,953.7462,751,847.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6,724,487.19382,543,130.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64,351,429.263,918,452,28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1,120,271.07257,751,864.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95,945.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398,447.9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27,090,853.7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268,187.9924,46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666,635.89152,751,798.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8,420,178.35296,151,595.34
投资支付的现金13,7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0,284,155.0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2,120,178.35366,435,75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453,542.46-213,683,951.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10,529,205.0966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241,341.071,885,613.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8,770,546.16664,885,613.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7,555,664.27310,034,351.6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2,897,669.1440,090,892.4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9,339,444.99258,819,198.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9,792,778.40608,944,44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022,232.2455,941,170.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31,698.51-570,088.3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9,176,194.8899,438,994.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9,494,255.91300,055,261.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8,670,450.79399,494,255.91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95,368.653,098,903.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33,946.3715,247,436.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9,315.0218,346,340.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30,979.1110,808,622.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326,949.109,446,629.58
支付的各项税费688,965.89862,809.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562,718.3710,626,322.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309,612.4731,744,384.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80,297.45-13,398,044.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2,455,458.18284,336,984.24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59,178.204,223,213.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414,636.38288,560,198.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414,636.38-288,551,198.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12,300,000.00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422,111.51136,063,932.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2,722,111.51336,063,932.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37,826,273.6718,1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635,962.4222,955,439.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3,916.6721,163.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1,056,152.7641,076,603.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665,958.75294,987,329.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024.92-6,961,914.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5,212.757,177,126.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6,237.67215,212.75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675,789,931.204,393,825.87216,091,994.43-797,872,419.3611,585,277,202.14-3,255,832.2811,582,021,369.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86,873,870.0010,675,789,931.204,393,825.87216,091,994.43-797,872,419.3611,585,277,202.14-3,255,832.2811,582,021,369.8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1,711,601.24-309,274,315.22-320,985,916.46681,829.09-320,304,087.37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1,711,601.24-309,274,315.22-320,985,916.46681,829.09-320,304,087.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675,789,931.20-7,317,775.37216,091,994.43-1,107,146,734.5811,264,291,285.68-2,574,003.1911,261,717,282.4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675,789,931.201,932,359.02216,091,994.43-207,596,526.9512,173,091,627.7022,135,297.7612,195,226,925.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86,873,870.0010,675,789,931.21,932,359.02216,091,994.43-207,596,526.12,173,091,627.722,135,297.7612,195,226,925.4
095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61,466.85-590,275,892.41-587,814,425.56-25,391,130.04-613,205,555.60
(一)综合收益总额2,461,466.85-590,275,892.41-587,814,425.56-13,456,189.10-601,270,614.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1,934,940.94-11,934,940.94
四、本期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675,789,931.204,393,825.87216,091,994.43-797,872,419.3611,585,277,202.14-3,255,832.2811,582,021,369.8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842,095,949.644,456,680.29146,481,906.33-550,263,748.8611,929,644,657.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86,873,870.0010,842,095,949.644,456,680.29146,481,906.33-550,263,748.8611,929,644,657.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936.46-181,861,399.20-181,877,335.66
(一)综合收益总额-15,936.46-181,861,399.20-181,877,335.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
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842,095,949.644,440,743.83146,481,906.33-732,125,148.0611,747,767,321.7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842,095,949.641,973,988.90146,481,906.33-71,749,297.9112,405,676,416.9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86,873,870.0010,842,095,949.641,973,988.90146,481,906.33-71,749,297.9112,405,676,416.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2,482,691.39-478,514,450.95-476,031,759.5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2,482,691.39-478,514,450.95-476,031,759.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
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86,873,870.0010,842,095,949.644,456,680.29146,481,906.33-550,263,748.8611,929,644,657.40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1993年12月31日经深府办复[1993]926号文批准在原深圳市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公众公司。1994年2月8日经深证办复[1994]40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同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5年11月、1997年8月、1999年4月、7月分别实施了增资配股、分红派息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总股本为469,593,364.00元。

2015年8月,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通过收购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4.99%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年9月,东旭集团通过收购深圳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4.89%股份,将其持股比例增加至29.88%。同时于2015年10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因原董事辞职,公司补选的新董事中一半以上人员及董事长均为东旭集团选派,东旭集团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6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15日起,证券简称由“宝安地产”变更为“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

2016 年6月16日,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08号文《关于核准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7,579,908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0.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 9,499,999,992.60 元,用于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17个光伏电站项目。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7,173,272.00元,东旭集团持股比例增加至30.98%。

2018 年11月22日,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77号文《关于核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700,598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为1,953,911,176.33元,用于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11个光伏电站项目。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86,873,870.00元,东旭集团持股比例增加至38.9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486,873,870.00元,东旭集团持股比例为39.04%。法定代表人:赵艳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4418Y;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27楼。

东旭蓝天的母公司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李兆廷。

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及服务,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园林、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及生态湿地的运营养护;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湖底淤泥处理;环保项目管理与咨询;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电力工程总承包及国际工程总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

光伏发电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新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2022年1-12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22户(含4个结构化主体),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6户,减少11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孙公司。子孙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

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的核算和折算方法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工程结算款
组合2应收国家电网电费及补贴款组合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组合4其他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出口退税款、员工公务借款、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代扣代缴社保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低值易耗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

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除考虑持有目的和资产负债表日该存货的价格与成本波动外,还需要考虑未来事项的影响。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

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24“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明细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 建筑物房屋及建筑物有权属年限(房产证或土地证上规定的期限)按权属年限,无权属年限按30年5.003.17
简易房5年5.0019.00
其他建筑物10年5.009.50
光伏电站光伏电站20年5.004.75
机器设备机器设备10年5.009.50
运输设备运输设备5年5.0019.00
其他设备实验、质检、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工具器具及其它5年5.00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三、24“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的确定标准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构成的资产。生物资产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拥有或控制该生物资产;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公司;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本公司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

(3)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处理;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消耗性生物资产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②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根据其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油茶树30年5%

(5)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6)每年度终了,对生物资产进行检查。

①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有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

20、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

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

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1、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

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

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5、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将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辞退福利: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8、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

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将购买方签收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工程建造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建造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

收合同价款超出实际履约进度,则将超出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履约进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履约进度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

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3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三、13“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解释 15号规定时间变更会计政策,执行解释第 15号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已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解释16号规定时间变更会计政策,执行解释第16号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3%、5%、6%、9%、10%、11%、13%、16%、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3%、5%、6%、9%、10%、11%、13%、1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及公司所在地政策计缴5%、7%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税率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20%、15%计缴25%、20%、15%
房产税自用房产计税房产余额1.2%、从租房产租金收入计征12%1.2%、12%
耕地占用税按占用耕地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或建房按土地所在地政策计缴

不同所得税税率的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级次所得税率
母公司本公司25%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注1]
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2]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2] [注4]
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2] [注4]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2] [注4]
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注2] [注4]
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2] [注4]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注3]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注3]
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3]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注3]
西藏众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5]
延边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5]
天津旭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5]
东旭鸿鼎(天津)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注5]
高密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4] [注5]
衡东县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4] [注5]
天津旭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4] [注5]
湖北东旭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4] [注5]

[注1、注2、注3、注4、注5、注6、注7] 详见本附注四、2税项之税收优惠。

2、税收优惠

注1:根据藏政发[2021]9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且主营业务

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含本数)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该政策,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GR20203200554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2021202009370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GR20203400136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GR20201100408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注4:根据财税 [2008] 116号、国税发 [2009] 80号文件规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电站系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项目, 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可以享受光伏

电站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电站系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项目, 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可以享受光伏电站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注5:根据《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边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西藏众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鸿鼎(天津)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高密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衡东县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旭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湖北东旭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注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注7: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居量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州市旭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州市旭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龙泉市旭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新郑市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团风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旭能盛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蒙阴县盛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东县旭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东县旭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胶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2年1月1日,期末指2022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2年度,上期指2021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2022.12.312021.12.31
现金42,059.09217,773.39
银行存款758,499,559.23488,856,713.97
其他货币资金4,951,675.255,032,932.99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2,891,782,550.182,891,989,954.35
合计3,655,275,843.753,386,097,374.70

注:期末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共2,956,605,392.96元。其中:2,891,782,550.18元为存放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款项;60,278,870.00元为银行冻结存款;1,045,678.38元为农民工保障金;3,180,895.00元为保函及贷款保证金;315,540.09元为存出投资款;1,859.31元为共管账户资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续前表:

项 目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19,714,713.96-19,714,713.96
商业承兑汇票22,321,820.9772,024.6222,249,796.35
合计42,036,534.9372,024.6241,964,510.31

注:期末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3,896,124.26-3,896,124.2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3,896,124.263,896,124.26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银行承兑汇票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②商业承兑汇票

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③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计提其他转回处置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72,024.6272,024.62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4)期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项 目期末转应收账款的金额
商业承兑汇票1,857,475.17
合计1,857,475.17

3、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2)坏账准备: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3,929,828,909.64410,733,903.673,519,095,005.973,611,947,975.76328,879,419.573,283,068,556.19
合计3,929,828,909.64410,733,903.673,519,095,005.973,611,947,975.76328,879,419.573,283,068,556.19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2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上海曼高涅公司113,590.23100.00113,590.23预计无法收回
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5,843,405.60100.0015,843,405.6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5,956,995.83100.0015,956,995.83

②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法组合2,481,617,407.72394,776,907.8415.91
应收国家电网电费及补贴款组合1,432,254,506.09
合计3,913,871,913.81394,776,907.8410.09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列式如下

账龄2022.12.31
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信用期内938,283,083.682.1219,888,883.30
信用期外1年以内483,332,430.585.3525,863,039.57
1-2年467,840,691.4610.4148,698,011.16
2-3年328,689,836.5131.09102,191,993.54
3-4年52,855,643.7451.5027,220,656.54
4-5年142,298,917.6472.10102,597,519.62
5年以上68,316,804.11100.0068,316,804.11
合计2,481,617,407.7215.91394,776,907.84

③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计提其他转回处置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8,879,419.57185,179,668.34103,325,184.24410,733,903.67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053,953,159.5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为26.8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9,379,777.21元。

(4)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电站应收电费为债权人提供了质押担保,受限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096,773,937.95元。

4、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2022.12.312021.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3,601,058.7910,927,998.57
合计3,601,058.7910,927,998.57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75,920,501.04
合计275,920,501.04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92,671,999.602.47121,830,173.153.25
1至2年51,802,494.821.38577,701,709.6315.39
2至3年554,622,262.7914.811,746,927,991.0946.53
3年以上3,046,172,588.5081.341,307,829,636.8334.83
合计3,745,269,345.71100.003,754,289,510.70100.00

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工程结算周期超过1年,由于业务尚未完成,故暂未办理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065,936,351.0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5.16%。

6、其他应收款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应收股利4,421,209.485,509,320.13
其他应收款425,303,977.73545,390,181.26
合计429,725,187.21550,899,501.39

(1)应收股利情况

①应收股利分类列示

②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2月31日余额2,463,646.782,463,646.78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一阶段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本期计提1,088,110.651,088,110.65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处置
2022年12月31日余额3,551,757.433,551,757.43

(2)其他应收款情况

①坏账准备

A. 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种类2022.12.31
账面余额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单项计提:
合计
按组合计提:

项目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股利7,972,966.913,551,757.434,421,209.487,972,966.912,463,646.785,509,320.13
合计7,972,966.913,551,757.434,421,209.487,972,966.912,463,646.785,509,320.13
按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42,908,432.6136.90126,541,730.48回收可能性
其他组合208,937,275.60
合计551,845,708.2122.93126,541,730.48

B.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无;C.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种类2022.12.31
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单项计提:
北京华信智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0,000,000.00100.00220,0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内蒙古顺达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80,000,000.00100.00180,0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119,685.55100.0050,119,685.55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业丰工贸发展公司42,074,024.66100.0042,074,024.66预计无法收回
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3,003,080.86100.0033,003,080.86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金宇房地产开发公司24,881,441.50100.0024,881,441.5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桂兴贸易发展公司18,588,821.90100.0018,588,821.9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发中公司代持股款5,162,602.52100.005,162,602.52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3,260,739.46100.003,260,739.46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丰华电子公司2,691,859.01100.002,691,859.01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发中实业有限公司2,500,000.00100.002,5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南山综合楼消防工程款2,401,187.07100.002,401,187.07预计无法收回
正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112,317.20100.002,112,317.2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竣雄投资有限公司1,530,000.00100.001,53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龙岗五联村将军帽自然村1,386,000.00100.001,386,0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鑫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1,0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黄立业106,345.00100.00106,345.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韬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00100.002,0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玉溪灵照福田服务有限公司2,200,000.00100.002,2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广电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100.003,0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天津鸿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94,580,095.80100.00394,580,095.80预计无法收回
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15,499,620.00100.0015,499,620.00预计无法收回
平顶山市公共资产交易中心800,000.00100.008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700,000.00100.007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009,597,820.53100.001,009,597,820.53
按组合计提:
按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组合
合计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2月31日余额75,698,092.911,009,597,820.531,085,295,913.44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一阶段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本期计提54,228,632.9554,228,632.95
本期转回3,384,995.383,384,995.38
本期转销
本期处置
2022年12月31日余额126,541,730.481,009,597,820.531,136,139,551.01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2022.12.312021.12.31
押金、保证金207,021,231.31224,173,129.53
待收回货款、代垫款等1,253,950,273.751,286,070,614.11
代收代付款1,519,365.18776,468.13
关联往来6,552,107.5523,535,509.37
备用金1,306,464.761,056,073.56
股权转让款91,094,086.1995,074,300.00
合计1,561,443,528.741,630,686,094.70

注1:2020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持有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为12,740万元,截至期末应收股权转让款2,609.41万元。

注2: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安平县罗森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转让给安平县罗森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为8,500万元,截至期末应收股权转让款6,500万元,此笔应收股权转让款已取得安平县罗森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持有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的15%股权质押以及张东红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④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 性质是否 关联方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
天津鸿远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待收回货款非关联方394,580,095.804-5年25.27394,580,095.80
北京华信智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待收回货款非关联方220,000,000.003-4年14.09220,000,000.00
内蒙古顺达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待收回货款非关联方180,000,000.003-4年11.53180,000,000.00
安平县罗森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非关联方65,000,000.001-2年4.1610,111,111.11
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待收回货款非关联方58,795,230.131-2年10,000,000.00;2-3年:530,000.00; 3-4年:48,265,230.133.7726,575,919.07
合计918,375,325.9358.82831,267,125.98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2022.12.31
账面余额其中:借款费用 资本化金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6,606,465.028,611,464.9757,995,000.05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3,860,090.8711,275.863,848,815.01
半成品2,104,538.562,104,538.56
库存商品1,626,166.96841,979.36784,187.60
消耗性生物资产①1,723,693.911,723,693.91
发出商品11,419,982.25424,138.7710,995,843.48
在产品18,006,653.1111,240,082.966,766,570.15
合同履约成本13,660,124.437,978,357.575,681,766.86
合计119,007,715.1129,107,299.4989,900,415.62

续前表:

项目2021.12.31
账面余额其中:借款费用 资本化金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9,314,176.758,792,362.8960,521,813.86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3,008,933.7311,275.862,997,657.87
半成品186,196.57186,196.57
库存商品4,642,656.77885,873.173,756,783.60
消耗性生物资产①1,516,374.911,516,374.91
发出商品5,329,968.95448,121.694,881,847.26
在产品19,427,842.3113,818,999.605,608,842.71
合同履约成本14,383,149.977,978,357.576,404,792.40
合计117,809,299.9631,934,990.7885,874,309.18

①消耗性生物资产明细: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种植业1,516,374.91348,964.98141,645.981,723,693.91
合计1,516,374.91348,964.98141,645.981,723,693.91

注: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消耗性生物资产为油茶容器苗、油茶裸根苗、黄金种苗等,共计1,307,175.00株。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2022.1.1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2022.12.31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8,792,362.89180,897.928,611,464.97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11,275.8611,275.86
库存商品885,873.1743,893.81841,979.36
发出商品448,121.6923,982.92424,138.77
在产品13,818,999.601,157,727.441,421,189.2011,240,082.96
合同履约成本7,978,357.577,978,357.57
合计31,934,990.781,157,727.441,669,963.8529,107,299.49

(3)存货期末使用受限情况详见本附注五、57。

8、合同资产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合同资产1,177,523,224.651,369,767,736.25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78,874,355.70406,194,033.52
小计698,648,868.95963,573,702.73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小计
合计698,648,868.95963,573,702.73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2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1)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账龄分析法组合1,177,523,224.6540.67478,874,355.70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1,177,523,224.6540.67478,874,355.70

9、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2022.12.312021.12.31
预缴、待抵扣、留抵的税费459,738,824.96725,796,846.22
合计459,738,824.96725,796,846.22

注:其他流动资产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减少,主要系2022年响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申请办理了大额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手续。

10、债权投资

注:“其他-保障基金”为本公司按信托计划的1%认缴的信托公司保障基金,作为“债权投资”并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11、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2021.12.31本期增减变动
新增投资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 变动
联营企业: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2,558,451.23239,742.33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7,528,499.87-61,577.09
海西州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0-12,092.61
合计10,086,951.102,000,000.00166,072.63

续前表:

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2022.12.31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转入持有待售
联营企业: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2,798,193.56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7,466,922.78

项目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保障基金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小计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减: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减: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合计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2022.12.31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转入持有待售
海西州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987,907.39
合计12,253,023.73

注1:2017年10月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增资300万元收购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2017年11月10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缴首期增资款90万元。注2:2018年6月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增资1500万元收购融链科技20%股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缴首期增资款900万元,2021年4月根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减资至900万元,变更股权比例为13.04%,截止目前增资款已全部实缴。注3:2022 年 4 月本公司子公司东旭蓝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议收购海西州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根据投资入股协议认缴人民币4000万,2022 年 5 月 5 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期末实缴首期增资款 200 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成本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本期股利收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本期终止确认期末仍持有
权益工具3,226,900.655,920,991.769,147,892.41管理层以非交易目的持有(注1、注2、注3)
汪清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11,700,000.0011,700,000.00注4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18,200,000.0018,200,000.00注5
鼎晖恒业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0.00-15,663,086.95584,336,913.05注6
合计633,126,900.65-9,742,095.19623,384,805.46

注1:本公司持有华塑控股(证券代码:000509)825,000股股份,占比0.08%,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该股票净值为人民币3,135,000.00元。

注2:本公司持有中润资源(证券代码:000506)925,517股股份,占比0.10%,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该股票净值为人民币2,989,419.91元。

注3:本公司持有我爱我家(证券代码:000560)1,209,389股股份,占比0.05%,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该股票净值为人民币3,023,472.50元。

注4:2021年11月本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汪清县两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汪清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将持有汪清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汪清县两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10%股权。2022年6月29日实缴注册资本金11,700,000.00元。

注5:2020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持有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余下10%股权。

注6:2020年6月本公司子公司东旭蓝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厚德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6亿元收购鼎晖恒业集团有限公司23.84 %的股份。

1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2022.12.312021.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
2022年2021年
三九胃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通产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
2022年2021年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运工贸翠苑旅店
合计

注:期末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均为0。

14、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44,107,465.03132,960,809.852,077,068,274.88
2、本期增加金额
(1)存货转入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944,107,465.03132,960,809.852,077,068,274.8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95,084,609.8531,299,256.62626,383,866.47
2、本期增加金额50,288,254.583,297,131.4453,585,386.02
(1)计提50,288,254.583,297,131.4453,585,386.02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645,372,864.4334,596,388.06679,969,252.4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8,000,000.0018,000,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4、期末余额18,000,000.0018,000,0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80,734,600.6098,364,421.791,379,099,022.39
2、期初账面价值1,331,022,855.18101,661,553.231,432,684,408.41

注1: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注2: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五、57。

15、固定资产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固定资产5,405,577,888.095,397,974,733.9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5,405,577,888.095,397,974,733.97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光伏电站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5,252,312.9172,593,520.4913,905,662.046,119,890,353.7441,112,421.716,592,754,270.89
2、本期增加金额59,226,445.8620,674,432.65954,215.52262,703,171.513,648,025.09347,206,290.63
(1)购置51,803.54857,840.72954,215.521,094,189.282,958,049.06
(2)在建转固59,174,642.3219,816,591.93262,703,171.512,553,835.81344,248,241.57
(3)企业合并
(4)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8,788,546.181,986,305.3760,000.0013,444,124.9934,278,976.54
(1)处置或报废18,788,546.181,986,305.3760,000.0013,444,124.9934,278,976.54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其他转出
(4)出售子公司减少
4、期末余额385,690,212.5991,281,647.7714,799,877.566,382,593,525.2531,316,321.816,905,681,584.9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2,569,253.8726,379,121.4910,831,397.831,098,464,532.3118,535,231.421,186,779,536.92
2、本期增加金额12,954,980.496,815,736.981,381,861.00296,894,374.764,223,091.66322,270,044.89
(1)计提12,954,980.496,815,736.981,381,861.00296,894,374.764,223,091.66322,270,044.89
(2)企业合并
3、本期减少金额2,886,410.91972,061.4747,500.005,039,912.548,945,884.92
(1)处置或报废2,886,410.91972,061.4747,500.005,039,912.548,945,884.92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其他转出
(4)处置子公司
4、期末余额42,637,823.4532,222,797.0012,165,758.831,395,358,907.0717,718,410.541,500,103,696.8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8,000,000.008,000,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8,000,000.008,000,000.00
(1)处置或报废8,000,000.008,000,000.00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43,052,389.1459,058,850.772,634,118.734,987,234,618.1813,597,911.275,405,577,888.09
2、期初账面价值312,683,059.0446,214,399.003,074,264.215,021,425,821.4314,577,190.295,397,974,733.97

②期末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③融资性售后租回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光伏电站907,903,265.49236,729,274.70671,173,990.79
合计907,903,265.49236,729,274.70671,173,990.79

④固定资产期末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五、57。

16、在建工程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在建工程571,222,590.49900,256,314.96
工程物资13,975,016.32
合计585,197,606.81900,256,314.96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寨一期100MW项目87,610,646.3087,610,646.30
金寨二期100MW项目165,895,870.06165,895,870.06
山西中阳分布式30,644,230.8930,644,230.8930,644,230.8930,644,230.89
林州东姚镇石大沟50,800,698.2050,800,698.20
湖北中储粮项目22,265,537.0122,265,537.0122,265,537.0122,265,537.01
河北中储粮项目62,562,447.3862,562,447.3862,562,447.3862,562,447.38
河南卫辉唐庄乡新农村20MW屋顶分布式项目27,985,850.2227,985,850.2261,792,742.7561,792,742.75
湖南攸县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20*5)80,538,772.0080,538,772.0080,538,772.0080,538,772.00
鸿基禧悦大厦513,398,804.04513,398,804.04454,390,347.40454,390,347.40
江西泓伟-赣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8,115,179.348,115,179.348,115,179.348,115,179.34
东旭大别山年产5000吨茶油产业园建设项目5000吨茶油产业园建设项目29,301,332.4629,301,332.4675,083,915.4575,083,915.45
其他项目536,603.77536,603.774,682,094.804,682,094.80
合计775,348,757.11204,126,166.62571,222,590.491,104,382,481.58204,126,166.62900,256,314.9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资金来源工程投入占 预算的比例(%)工程进度
金寨一期100MW项目27,709.18募集资金+自筹100.00全部转固
金寨二期100MW项目21,046.19募集资金+自筹100.00全部转固
林州东姚镇石大沟12,210.80募集资金+自筹100.00全部转固
河南卫辉唐庄乡新农村20MW屋顶分布式项目13,498.00募集资金+自筹69.14部分转固
东旭大别山年产5000吨茶油产业园建设项目20,738.00自筹61.75部分转固
鸿基禧悦大厦96,234.00自筹53.35在建
合计191,436.17

续前表:

工程名称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金额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余额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金寨一期100MW项目8,761.065,260.183,500.88
金寨二期100MW项目16,589.593,401.45838.6719,991.04
林州东姚镇石大沟5,080.07417.73476.835,020.97
河南卫辉唐庄乡新农村20MW屋顶分布式项目6,179.273,380.692,798.58
东旭大别山年产5000吨茶油产业园建设项目7,508.401,691.516,269.772,930.14
鸿基禧悦大厦45,439.035,900.8551,339.8830.76
合计89,557.4211,411.54838.6731,997.8211,902.5457,068.6030.76

注:截至本期末,金寨一期100MW项目、金寨二期100MW项目、林州东姚镇石大沟等三个在建工程项目

达到达到预定可用状态,进行了全部转固处理,并根据以上三个完工项目累计构建支出金额更新了预算数。

(3)工程物资情况

项目2022.12.312021.12.31
专用设备13,975,016.32
减: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合计13,975,016.32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工程名称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山西中阳分布式项目30,644,230.8930,644,230.89
湖北中储粮光伏项目22,265,537.0122,265,537.01
河北中储粮光伏项目62,562,447.3862,562,447.38
湖南攸县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20*5)80,538,772.0080,538,772.00
江西泓伟-赣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8,115,179.348,115,179.34
合计204,126,166.62204,126,166.62

17、生产性生物资产

项目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水产业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34,105,595.4434,105,595.44
2、本年增加金额379,633.17379,633.17

)外购

(1)外购379,633.17379,633.17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年末余额34,485,228.6134,485,228.61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2,706,884.742,706,884.74
2、本年增加金额422,431.72422,431.72
(1)计提422,431.72422,431.72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年末余额3,129,316.463,129,316.46

三、减值准备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31,355,912.1531,355,912.15
2、年初账面价值31,398,710.7031,398,710.70

18、使用权资产

项目土地租赁屋顶租赁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293,782,251.0670,767,582.31364,549,833.37
2、本年增加金额8,290,717.569,001.458,299,719.01
3、本年减少金额11,992,614.1411,992,614.14
4、年末余额290,080,354.4870,776,583.76360,856,938.24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14,682,057.123,192,654.1717,874,711.29
2、本年增加金额13,031,219.933,193,565.7316,224,785.66
(1)计提13,031,219.933,193,565.7316,224,785.66
3、本年减少金额
4、年末余额27,713,277.056,386,219.9034,099,496.95
三、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262,367,077.4364,390,363.86326,757,441.29
2、年初账面价值279,100,193.9467,574,928.14346,675,122.08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87,829,623.773,465,298.1537,602,437.94128,897,359.86
2、本年增加金额2,700,000.00123,893.822,823,893.82
(1)购置2,700,000.00123,893.822,823,893.82
(2)企业合并
(3)内部研发
3、本年减少金额3,035,480.433,035,480.43
(1)处置3,035,480.433,035,480.43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4、年末余额87,494,143.343,465,298.1537,726,331.76128,685,773.25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15,201,801.481,974,696.629,297,083.5726,473,581.67
2、本年增加金额2,491,216.62346,529.902,646,532.205,484,278.72
(1)计提2,491,216.62346,529.902,646,532.205,484,278.72
(2)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404,859.48404,859.48
(1)处置404,859.48404,859.48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4、年末余额17,288,158.622,321,226.5211,943,615.7731,553,000.91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70,205,984.721,144,071.6325,782,715.9997,132,772.34
2、年初账面价值72,627,822.291,490,601.5328,305,354.37102,423,778.19

注1: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22.13%。注2:期末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五、57。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7,503,499.11正在办理中

20、商誉

(1)商誉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 形成的其他 增加处置其他减少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91,621,804.35291,621,804.35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4,369,770.5234,369,770.52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8,505,273.3728,505,273.37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5,359,798.0515,359,798.05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266,946,392.48266,946,392.48
广东两洋能源有限公司4,675,424.354,675,424.35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4,583,416.9924,583,416.99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4,141,596.3434,141,596.34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6,716,015.97106,716,015.97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411,355.8019,411,355.80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41,137,414.1741,137,414.17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493,819.3775,493,819.37
蒙阴县盛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3,300,451.5033,300,451.50
都昌县皓晖光伏电站有限公司17,577,708.1417,577,708.14
合计993,840,241.40993,840,241.40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91,621,804.35291,621,804.35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4,369,770.5234,369,770.52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8,505,273.3728,505,273.37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5,359,798.0515,359,798.05
广东两洋能源有限公司4,675,424.354,675,424.35
蒙阴县盛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3,300,451.5033,300,451.50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3,940,800.0033,940,800.00
合计374,532,070.6467,241,251.50441,773,322.14

注1: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资产负债表日的测试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最小资产组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营运资金和长期资产。资产组本期没有变动。

注2: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八家光伏电站类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是基于光伏电站25年全周期的现金流预测,北京中环资产组是以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计算的可收回金额。

公司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不同资产组所处行业不同,折现率结果不同,其中:承德晟烨8.98%、吉林华众8.98%、张北熠彩8.98%、张北弘吉8.98%、宁夏盛唐8.26%-8.98%、会理弘吉8.26%-8.98%、都昌皓晖9.97% 、蒙阴盛康9.97%(两家电站类公司涉及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折现率以区间表示)。

注3: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

北京中环,经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192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会理弘吉,经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198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承德晟烨,经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193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张北熠彩,经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195号评估报告确认,本期期末商誉减值金额为33,940,800.00元,本期提取商誉减值金额为33,940,800.00元。

宁夏盛唐,经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197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张北弘吉,经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196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吉林华众,经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194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都昌皓晖,经志海评报字(2023)第00100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蒙阴盛康,经志海评报字(2023)第0070号评估报告确认,本期期末商誉减值金额为33,300,451.50元,本期提取商誉减值金额为33,300,451.50元。

21、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摊销2022.12.31
融资服务费33,222,273.911,700,000.007,451,413.3227,470,860.59
装修费215,989,071.4013,164.918,495,092.07207,507,144.24
其他1,071,449.072,580,024.24821,233.902,830,239.41
合计250,282,794.384,293,189.1516,767,739.29237,808,244.24

2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2022.12.312021.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信用减值准备21,345,734.55116,163,676.1721,154,212.0091,867,220.49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3,915,771.7415,663,086.95
可抵扣亏损2,758,645.5915,472,044.68
内部交易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948,953.4041,618,256.377,818,858.2749,565,838.00
递延收益差异1,194,493.424,777,973.67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70,628,419.27282,513,677.1075,465,665.37301,862,661.44
租赁交易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112,549.054,450,196.20
合计105,951,428.01460,408,892.79108,391,874.65463,545,738.28

(2)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2022.12.312021.12.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1,480,247.935,920,991.761,485,560.095,942,240.3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252,317,713.451,009,270,853.78261,881,563.411,047,526,253.63
折旧或摊销年限和税法不一致1,570,415.156,281,660.631,397,488.875,589,955.47
内部交易未实现亏损8,227,407.8332,909,631.458,762,295.3035,049,181.27
租赁交易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24,900.121,299,600.48
项目2022.12.312021.12.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合计263,920,684.481,055,682,738.10273,526,907.671,094,107,630.75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33,507,265.431,863,990,575.68
可抵扣亏损2,211,819,497.732,827,096,513.42
合计4,245,326,763.164,691,087,089.10

注:预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来无法转回,根据谨慎性原则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2022.12.312021.12.31
2022年58,309,801.08
2023年70,024,747.2677,717,898.56
2024年452,676,116.96469,641,381.00
2025年691,299,621.10846,978,276.13
2026年504,949,389.581,374,449,156.65
2027年492,869,622.83
合计2,211,819,497.732,827,096,513.42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2022.12.312022.1.1
预付EPC工程款2,746,391,564.292,758,300,302.82
预付投资款755,427,197.38755,282,401.96
合计3,501,818,761.673,513,582,704.78

注:期末预付EPC工程款主要为光伏电站项目根据合同预付的EPC工程款,预付投资款主要为已预付的PPP项目公司投资款及股权收购款。

2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2022.12.312021.12.31
保证借款871,950,000.00894,170,977.44
质押加保证借款100,000,000.00100,000,000.00
抵押借款37,994,000.0038,000,000.00
抵押加保证借款479,997,000.00486,000,000.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18,921,659.09125,986,840.32
合计1,608,862,659.091,644,157,817.76

注1: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五、57。注2:本期短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李青、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提供担保,东旭集团、李兆廷及李青提供担保情况参见本附注十、5。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613,0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借款期末金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天)逾期利率
内蒙古银行包头包百支行100,000,000.006.48%8849.7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0.006.09%19.14%
合计500,000,000.00

2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应付及暂估材料设备工程款2,357,098,119.122,537,267,259.02
应付采购及劳务款456,385,721.78484,337,593.39
合计2,813,483,840.903,021,604,852.41

注: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为新能源、生态环保业务陆续偿还以前年度欠款。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2022.12.31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38,952,000.00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141,540,142.77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81,122,272.38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山东鑫创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80,821,868.80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合计442,436,283.95

26、合同负债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合同负债195,353,190.93291,132,282.61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部分
合计195,353,190.93291,132,282.61

分类

项目2022.12.312021.12.31
预收产品销售款16,741,182.9031,328,305.97
预收工程设备款177,362,008.03224,905,684.03
其他1,250,000.0034,898,292.61
合计195,353,190.93291,132,282.61

2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一、短期薪酬13,506,749.8687,802,147.5688,004,082.7713,304,814.6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89,636.065,893,529.565,913,700.1169,465.51
三、辞退福利124,000.002,075,129.192,075,129.19124,000.00
合计13,720,385.9295,770,806.3195,992,912.0713,498,280.16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666,828.0076,888,389.8976,921,066.3110,634,151.58
2、职工福利费2,986,731.632,986,731.63
3、社会保险费65,868.973,342,537.453,375,435.8832,970.54
其中:医疗保险费57,613.743,163,700.283,195,043.5126,270.51
工伤保险费2,801.23137,093.17138,600.371,294.03
生育保险费5,454.0041,744.0041,792.005,406.00
4、住房公积金1,456.744,236,628.244,235,924.982,16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648,596.15347,860.35360,923.972,635,532.53
6、其他短期薪酬124,000.00124,000.00
合计13,506,749.8687,802,147.5688,004,082.7713,304,814.6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1、基本养老保险86,666.085,697,176.255,716,711.3767,130.96
2、失业保险费2,969.98196,353.31196,988.742,334.55
合计89,636.065,893,529.565,913,700.1169,465.51

(4)辞退福利列示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辞退福利124,000.002,075,129.192,075,129.19124,000.00
合计124,000.002,075,129.192,075,129.19124,000.00

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中无拖欠性质的工资。

28、应交税费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增值税38,137,610.1412,488,121.98
企业所得税66,064,830.0358,542,325.27
土地增值税12,364,277.9112,364,277.91
城市维护建设税3,600,994.467,449,546.59
其他税费4,200,294.829,809,561.86
个人所得税1,459,855.011,418,957.40
合计125,827,862.37102,072,791.01

29、其他应付款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应付利息768,303,023.73249,129,355.36
应付股利1,786,039.811,786,039.81
其他应付款369,663,569.82347,057,869.34
合计1,139,752,633.36597,973,264.51

(1)应付利息情况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694,695,597.08194,485,297.25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73,607,426.6535,952,885.73
长期应付款应付利息18,691,172.38
合计768,303,023.73249,129,355.36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32,971,898.29未按约定期限还款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298,052,383.76未按约定期限还款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09,791,340.28未按约定期限还款
长城华西银行原德阳银行40,953,466.99未按约定期限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31,000,000.03未按约定期限还款
合计712,769,089.35

(2)应付股利情况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原募集法人股东未领取的股利1,786,039.811,786,039.81
合计1,786,039.811,786,039.81

(3)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应付代垫款80,007,791.54102,553,299.69
应付关联方往来49,951,652.2722,004,155.97
应付押金及保证金134,025,346.27142,575,397.84
应付代收代付款152,791.08319,287.92
违约金97,997,387.1871,770,008.58
其他7,528,601.487,835,719.34
合计369,663,569.82347,057,869.34

注:违约金系东旭蓝天母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违约金。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2022.12.31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绵阳雄天物资有限公司50,211,770.70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四川山鹰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7,300,001.00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湖南平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000,000.00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17,549,850.21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四川煌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000,000.00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
合计130,061,621.91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2022.12.312021.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2)2,634,552,866.393,855,900,566.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4)180,041,244.17427,051,242.66
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7,038,246.01645,405,836.78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3)9,118,799.2534,602,423.56
合计2,830,751,155.824,962,960,069.80

注: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部分贷款与银行签订了展期合同。

31、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待转销项税231,129,216.24278,534,703.47
商承背书未到期24,602,548.1420,464,345.80
合计255,731,764.38298,999,049.27

注:待转销项税主要为新能源及环保工程收入已确认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32、长期借款

注1:抵押、质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本附注五、57。

注2:本期长期借款主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及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参见本附注十、5。

注3:本期长期借款增多主要原因是重分类至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增加,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低。

33、租赁负债

项目2022.12.312021.12.31
租赁负债264,187,672.42282,489,330.14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见本附注五、30)9,118,799.2534,602,423.56
合计255,068,873.17247,886,906.58

34、长期应付款

项目2022.12.312021.12.31
保证加质押借款586,900,000.00598,020,000.00
抵押加保证借款1,310,737,107.771,321,111,704.54
保证借款3,373,683,967.333,390,670,916.91
保证抵押加质押借款402,207,536.42412,800,000.00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343,304,720.8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见本附注五、30)2,634,552,866.393,855,900,566.80
合计3,382,280,465.951,866,702,054.65

按款项性质列式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融资性售后回租1,734,024,996.341,839,200,952.01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263,047,661.83191,578,184.7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见本附注五、30)180,041,244.17427,051,242.66
合计1,290,936,090.341,220,571,524.60

注:本期长期应付款为本公司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取得的借款。明细如下:

出租方名称初始金额本期增加偿还金额其他减少期末金额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58,431,043.85105,689,550.94-464,120,594.79
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68,820,300.0011,960,200.00156,860,100.00
华润租赁有限公司489,731,326.453,162,275.0558,241,406.72434,652,194.78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41,684,780.94-22,607,390.70119,077,390.24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713,561.053,507,640.7722,221,201.82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52,704,221.4453,585,230.49397,959.48298,721,031.47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09,115,718.28-70,743,235.04238,372,483.24
合计1,839,200,952.01112,359,466.76205,177,262.9512,358,159.481,734,024,996.34

35、递延收益

项目2022.12.312021.12.31
政府补助36,369,717.2229,597,738.35
减:一年内到期的政府补助
合计36,369,717.2229,597,738.35

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2021.12.31本期新增补助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期计入其他收益本期冲减成本费用其他变动2022.12.31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茶油工程中心老厂设备补助1,704,517.441,694,798.069,719.38与资产相关
多层厂房补助返还资金2,427,347.0053,742.002,373,605.00与资产相关
农业产业园扶持资金12,600,000.0070,330.6212,529,669.38与资产相关
设备补贴返还资金2,350,626.79454,959.961,895,666.83与资产相关
土地返还资金10,515,247.1210,000,000.00954,190.4919,561,056.63与资产相关
合计29,597,738.3510,000,000.003,228,021.1336,369,717.22

36、股本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减变动2022.12.31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有及国有法人持股743,545.00743,545.00
2.境内法人持股425,789,655.00425,789,655.00
3.境内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426,533,200.00426,533,2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1,060,340,670.001,060,340,670.00
2.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060,340,670.001,060,340,670.00
三、股份总数1,486,873,870.001,486,873,870.00

37、资本公积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股本溢价10,494,486,964.9010,494,486,964.90
其他资本公积181,302,966.30181,302,966.30
合计10,675,789,931.2010,675,789,931.20

38、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2021.12.31本期发生金额2022.12.31

39、盈余公积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法定盈余公积216,091,994.43216,091,994.43

40、未分配利润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797,872,419.36-207,596,526.95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797,872,419.36-207,596,526.9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274,315.22-590,275,892.4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107,146,734.58-797,872,419.36

4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035,301,042.602,531,742,004.333,876,061,796.323,210,408,413.69
其他业务906,752.1249,957.71661,213.24177,221.01
合计3,036,207,794.722,531,791,962.043,876,723,009.563,210,585,634.70

本期所得税

前发生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 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456,680.29-15,684,335.57-3,921,083.90-11,763,251.67-7,306,571.38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456,680.29-15,684,335.57-3,921,083.90-11,763,251.67-7,306,571.38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2,854.4279,462.1951,650.4327,811.76-11,203.9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2,854.4279,462.1951,650.4327,811.76-11,203.9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393,825.87-15,604,873.38-3,921,083.90-11,711,601.2427,811.76-7,317,775.37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新能源收入1,992,503,061.741,568,276,770.202,274,380,739.401,693,418,781.67
生态环保收入303,519,399.84264,147,419.81183,742,204.66175,223,530.58
物业及房屋租赁102,283,209.7266,033,103.75143,141,583.3966,188,305.31
供应链收入636,995,371.30633,284,710.571,274,797,268.871,275,577,796.13
合计3,035,301,042.602,531,742,004.333,876,061,796.323,210,408,413.69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新能源收入1,992,503,061.741,568,276,770.202,274,380,739.401,693,418,781.67
生态环保收入303,519,399.84264,147,419.81183,742,204.66175,223,530.58
物业及房屋租赁102,283,209.7266,033,103.75143,141,583.3966,188,305.31
供应链收入636,995,371.30633,284,710.571,274,797,268.871,275,577,796.13
合计3,035,301,042.602,531,742,004.333,876,061,796.323,210,408,413.69

(4)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西北地区483,090,102.91405,196,848.61368,925,072.11265,117,137.36
华东地区1,356,310,992.461,174,663,341.861,217,697,750.801,069,430,510.49
华北地区621,352,833.54482,229,334.511,846,897,189.591,552,369,965.25
东北地区106,478,220.5293,418,373.2735,392,730.7213,210,337.83
西南地区36,494,044.0915,426,480.6552,234,080.4036,897,051.80
华南地区99,275,854.8478,555,384.1457,523,410.2235,714,406.60
华中地区312,365,716.64263,799,388.18288,662,725.94229,343,285.31
境外19,933,277.6018,452,853.118,728,836.548,325,719.05
合计3,035,301,042.602,531,742,004.333,876,061,796.323,210,408,413.69

(5)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产品销售工程建造提供劳务其它合计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739,678,354.3013,254,037.66102,283,209.72855,215,601.68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2,180,085,440.922,180,085,440.92
合计2,180,085,440.92739,678,354.3013,254,037.66102,283,209.723,035,301,042.60
(6)本年度作为出租人相关损益情况列示如下:
融资租赁:
销售损益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与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经营租赁:
租赁收入102,283,209.72
其中: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42、税金及附加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203,793.41969,437.94
教育费附加740,560.79739,952.87
印花税2,276,930.292,208,680.79
房产税9,419,550.039,202,642.85
土地使用税9,024,667.929,586,161.48
防洪费2,768.648,834.02
残保金62,120.9225,722.09
其他862,642.45526,282.90
合计22,593,034.4523,267,714.94

43、销售费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2,090,590.161,049,508.91
行政办公费1,372,384.096,632,825.59
推广活动费3,908,008.001,812,845.78
其他924,548.75155,446.70
合计8,295,531.009,650,626.98

44、管理费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39,188,470.6044,380,894.90
行政办公费16,185,445.2239,986,341.06
折旧及摊销16,413,032.0810,912,218.27
中介咨询费30,512,234.5949,413,412.65
其他3,359,780.0125,545,676.43
合计105,658,962.50170,238,543.31

45、研发费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8,716,742.949,753,970.43
折旧与摊销5,248,768.796,073,890.27
材料消耗5,834,879.1314,248,033.75
办公费5,782,204.476,477,471.00
合计25,582,595.3336,553,365.45

46、财务费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息支出549,437,347.89600,402,976.31
减:利息收入1,783,891.542,703,595.44
汇兑损益(“-”为收益)-943,720.74570,088.37
手续费8,424,916.889,818,093.65
其他11,902,691.0212,312,610.99
合计567,037,343.51620,400,173.88

注:其他主要系新租赁准则对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的财务费用。

47、其他收益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政府补助9,704,478.6614,744,653.08
税收返还101,530.10102,381.87
债务重组152,490,745.90
合计9,806,008.76167,337,780.85

注:其他收益-政府补助明细详见本附注五、59(2)。

48、投资收益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66,072.63548,301.8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389,958.47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266,236,097.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9,675.11
合计266,411,845.59-2,841,656.64

49、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1,854,484.10-38,720,437.8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0,843,637.57-59,554,532.08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2,024.62264,388.43
应收股利坏账损失-1,088,110.65-2,463,646.78
合计-133,714,207.70-100,474,228.25

50、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1,157,727.44-12,905,293.91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2,680,322.18-118,694,601.59
商誉减值损失-67,241,251.50-168,787,237.18
合计-138,763,846.24-300,387,132.68

51、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13,434,735.33-2,546,379.1413,434,735.3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3,434,735.33-2,546,379.1413,434,735.33
合计13,434,735.33-2,546,379.1413,434,735.33

52、营业外收入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保险赔款2,322,530.10936,944.902,322,530.10
无需支付款项1,444,919.261,444,919.26
合同违约金1,177,518.65151,314.571,177,518.65
其他29,163.30212,629.2029,163.30
合计4,974,131.311,300,888.674,974,131.31

53、营业外支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20,830,452.0010,475,228.8020,830,452.00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10,463,041.175,567,092.0910,463,041.17
违约金46,719,923.79116,145,596.6346,719,923.79
其他1,494,089.2488,150.101,494,089.24
合计79,507,506.20132,276,067.6279,507,506.20

注:期末本公司违约金主要为合同违约金。

5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9,754,517.2828,332,741.69
递延所得税费用-3,244,692.6511,528,066.71
合计26,509,824.6339,860,808.4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2022年度
利润总额-282,110,473.2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3,420,540.6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641,455.1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564,357.8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6,487,177.12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692,803.7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786,236.7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4,203,957.4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0,348,272.22
所得税费用26,509,824.63

5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到外部单位往来款31,377,443.3153,617,368.40
收到或退回的保证金及押金等8,317,060.48
收到的政府补助16,783,540.8713,102,596.52
利息收入1,490,046.77817,982.3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其他3,572,375.211,403,270.54
合计61,540,466.6468,941,217.8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管理费办公费用等支出63,263,656.99135,148,884.99
销售费广告、代理等支出6,204,940.848,601,118.07
支付的保证金及押金等5,896,454.53
支付代付款22,712,004.99215,288,506.89
公益性捐赠\扶贫支出20,830,452.0010,475,228.80
支付员工公务借款250,391.20841,889.75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13,463,041.176,291,047.40
合计126,724,487.19382,543,130.43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回股权款24,465,000.00
资金往来款17,268,187.99
合计17,268,187.9924,465,000.00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资金往来款27,947,496.30
利息收入293,844.771,885,613.10
合计28,241,341.071,885,613.10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支付的筹资费用8,329,892.559,834,032.57
融资租赁款231,009,552.44170,098,227.18
资金往来款78,886,939.18
合计239,339,444.99258,819,198.93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2022年度2021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08,620,297.89-603,720,652.91
加:信用减值准备133,714,207.70101,880,319.01
资产减值准备138,331,346.24300,387,132.6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76,277,862.63364,465,544.08
使用权资产折旧16,224,785.6618,011,944.61
无形资产摊销5,484,278.725,549,077.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6,767,739.2917,551,655.95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434,735.33-2,546,379.1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69,154,113.12620,648,067.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66,411,845.592,841,656.6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356,218.3817,906,841.6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600,911.03-6,378,774.9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9,376,132.60-42,439,826.7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7,621,258.87-169,985,172.7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0,119,882.30-366,419,569.2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1,120,271.07257,751,864.2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98,670,450.79399,494,255.9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99,494,255.91300,055,261.5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9,176,194.8899,438,994.36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现金698,670,450.79399,494,255.91
其中:库存现金42,059.09217,773.3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98,220,689.23398,761,544.3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407,702.47514,938.15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8,670,450.79399,494,255.91

5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956,605,392.96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保证金存款、司法冻结资金、银行质押及共管资金、存出投资款
投资性房地产1,317,201,120.85抵押
固定资产1,674,307,038.13抵押
应收账款1,096,773,937.95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3,968,543,015.57质押
在建工程513,398,804.04抵押
合计11,526,829,309.50

注:本公司用于银行贷款质押的子公司股权,受限金额按各子公司期末净资产及对应质押比例计算。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549,159.476.96463,824,676.04
欧元48,901.337.4229362,989.68
港元66,979.770.8932759,831.02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441,931.486.964610,042,475.99
港元1,495,963.680.893271,336,299.48
其他应付款
其中:港元200.000.89327178.65

59、政府补助

(1)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是否实 际收到
递延收益冲减资产账面价值递延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冲减成本费用
土地返还资金10,000,000.0010,000,000.00
按期申报数据奖励金1,698.121,698.12
电商物流奖补27,100.0027,100.00
高新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支持奖励200,000.00200,000.00
规上企业奖补100,000.00100,000.00
就业补助1,000.001,000.00
科技创新补助20,000.0020,000.00
扩岗补助1,500.001,500.00
林业科技示范项目奖补591,000.00591,000.00
留工补助1,500.001,500.00
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补15,000.0015,000.00
农村电商助推乡村振兴奖补61,300.0061,300.00
企业发展资金1,305,000.001,305,000.00
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奖补11,202.0011,202.00
外贸企业促进资金18,000.0018,000.00
稳岗补贴14,957.4114,957.41
物流补贴418,700.00418,700.00
县级企业挂牌奖励资金150,000.00150,000.00
县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60,000.0060,000.00
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奖励补助50,000.0050,000.00
兴农商城补贴70.0070.00
研发费用补助款34,000.0034,000.00
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项目补贴200,000.00200,000.00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奖补442,800.00442,800.00
油茶丰产培育项目奖补235,200.00235,200.00
油茶抗逆性技术研究项目补贴120,000.00120,000.00
油茶省级抚育示范片项目奖补597,750.00597,750.00
知识产权资助金7,000.007,000.00
制造强省建设奖补672,680.00672,680.00
制造业提速增量奖补419,000.00419,000.00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择优企业奖补700,000.00700,000.00
合计16,476,457.5310,000,000.006,476,457.53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与资产/收益相关计入其他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冲减成本费用
按期申报数据奖励金与收益相关1,698.12
电商物流奖补与收益相关27,100.00
高新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支持奖励与收益相关200,000.00
规上企业奖补与收益相关100,000.00
就业补助与收益相关1,000.00
科技创新补助与收益相关20,000.00
扩岗补助与收益相关1,500.00
林业科技示范项目奖补与收益相关591,000.00
留工补助与收益相关1,500.00
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补与收益相关15,000.00
农村电商助推乡村振兴奖补与收益相关61,300.00
企业发展资金与收益相关1,305,000.00
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奖补与收益相关11,202.00
外贸企业促进资金与收益相关18,000.00
稳岗补贴与收益相关14,957.41
物流补贴与收益相关418,700.00
县级企业挂牌奖励资金与收益相关150,000.00
县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与收益相关60,000.00
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奖励补助与收益相关50,000.00
兴农商城补贴与收益相关70.00
研发费用补助款与收益相关34,000.00
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项目补贴与收益相关200,000.00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奖补与收益相关442,800.00
油茶丰产培育项目奖补与收益相关235,200.00
油茶抗逆性技术研究项目补贴与收益相关120,000.00
油茶省级抚育示范片项目奖补与收益相关597,750.00
知识产权资助金与收益相关7,000.00
制造强省建设奖补与收益相关672,680.00
制造业提速增量奖补与收益相关419,000.00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择优企业奖补与收益相关700,000.00
茶油工程中心老厂设备补助与资产相关1,694,798.06
多层厂房补助返还资金与资产相关53,742.00
农业产业园扶持资金与资产相关70,330.62
设备补贴返还资金与资产相关454,959.96
土地返还资金与资产相关954,190.49
合计9,704,478.66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无。

2、本期新设增加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关系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实际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
直接间接
旭晶太阳能发电(新疆)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1005,000.002040-7-22前
宁夏旭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701,000.002037-6-30前
繁峙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200.002060-12-30前
旭能聚源太阳能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1005,000.002027-12-31前
阿克苏旭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2,000.002040-7-22前
安徽日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10010,000.007,400.002032-3-22前

3、本期减少合并范围

无。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锦州旭蓝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黎城县旭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阳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旭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沈阳旭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旭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旭能聚源太阳能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注销。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投资兴办实业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成都生态环保工程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苏州环保工程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东旭蓝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100设立
深圳市东旭蓝天园林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园林绿化工程100设立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酒店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东旭鸿鼎(天津)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旅游业务100设立
惠东县蓝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惠东惠东酒店管理100设立
西藏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拉萨投资管理100设立
福建升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福州福州增值电信服务90设立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分宜县分宜县污染治理、危废处理67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东两洋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商品贸易65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邢台东旭蓝天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市邢台市环保能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00设立
长沙旭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长沙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陕西旭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安合同能源管理100设立
深圳旭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合同能源管理100设立
东旭储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100设立
西藏众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市拉萨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设备购销100设立
金寨县旭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县金寨县合同能源管理100设立
衡东县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东县衡东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玉门市东旭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玉门市玉门市储能技术服务100设立
长春市旭春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春市长春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汝南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汝南县汝南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南召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召县南召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通榆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县通榆县光伏电站建设100设立
运营
黑龙江两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佳木斯市新能源技术开发100设立
浙江两洋能源有限公司舟山市舟山市商品贸易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县金寨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攸县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攸县攸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武安市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安市武安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娄底娄底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龙泉市旭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龙泉龙泉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林州市旭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州林州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林州市旭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州林州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北县张北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长武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咸阳咸阳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成都电力工程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会理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理县会理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卫辉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卫辉卫辉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仙居量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县仙居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林州市旭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州林州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桃仙桃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县金寨县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种植100设立
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沧州沧州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县金寨县光伏组件生产、销售100设立
承德晟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承德市承德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舟山市舟山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河北旭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平县安平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安徽东旭光伏设备有限公司金寨县金寨县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种植100设立
山东东旭国山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照日照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安徽旭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六安市六安市农林产品种植、仓储、销售100设立
山西旭泉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太原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东旭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武汉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北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石家庄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永新县华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吉安吉安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汪清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汪清县汪清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天津旭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沁阳市旭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沁阳市沁阳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团风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团风县团风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西安国际港务区旭祥新能源有限公司西安西安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新郑市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郑市新郑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龙泉市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龙泉龙泉农业技术研发;农业技术咨询100设立
延边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汪清县汪清县农林产品种植、仓储、销售100设立
海南旭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文昌市文昌市农业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100设立
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文昌市文昌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胶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胶州市胶州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广水市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水广水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100设立
东营基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高密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密市高密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东营市河口区旭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衡东县旭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东县衡东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衡东县旭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东县衡东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台州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台州市台州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屯北屯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东营市旭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天津旭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鄂州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州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蒙城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蒙城县蒙城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茶陵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株洲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澧县澧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宁夏昊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吴忠吴忠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磴口县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巴彦淖尔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照日照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北县张北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中阳县晟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县中阳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吉林华众昊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洮南市洮南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蓝天绿迅(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苏州光伏电站建设运营98设立
张北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北县张北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95设立
张北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北县张北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95设立
承德新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市承德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60设立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销售51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海南旭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儋州市儋州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青铜峡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张北旭炎光热发电有限公司张北县张北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拉萨拉萨电力工程100设立
旭能盛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建筑材料销售100设立
香港鸿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运输、贸易95设立
深圳市旭星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设备零售100设立
天津旭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日照旭华贸易有限公司日照市日照市贸易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北京七彩蓝天农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加工及销售100设立
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赤峰赤峰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广水广水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泰市新泰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宁夏盛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灵武市灵武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香港两洋资源有限公司香港香港商品贸易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菏泽融邦新能源有限公司菏泽市菏泽市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东旭鸿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00设立
广州市东旭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投资咨询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物业出租及管理100设立
都昌县皓晖光伏电站有限公司江西江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蒙阴县盛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山东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旭晶太阳能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新疆新疆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宁夏旭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宁夏光伏电站建设运营70设立
繁峙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山西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阿克苏旭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新疆新疆光伏电站建设运营100设立
安徽日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光伏组件生产、销售100设立
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结构化主体设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结构化主体设立
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结构化主体设立
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结构化主体设立

注:(1)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如下:

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2017年1月,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

资5亿元。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国投泰康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国投泰康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国投泰康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与广州南粤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粤”)、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共同设立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南粤投资有限合伙”)。广州南粤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长城新盛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4.95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6.95亿元,由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本金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6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融资7.5亿元信托资金。基金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作为基金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2.5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约定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鼎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鼎杭”)、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旭海合伙”)。宁波鼎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天津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天津信托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天津信托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天津信托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本期无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以下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处于依法清算阶段,本公司已对该等公司无实质控制权,未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 (万元)投资额 (万元)占权益比例(%)主营业务
直接间接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 (万元)投资额 (万元)占权益比例(%)主营业务
直接间接
西安鸿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200.00420.0070.00生物制药
深圳市鸿南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360.00324.0090.00机械生产销售
深圳市深运工贸企业公司翠苑旅馆深圳50.0050.00100.00旅店、服务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500.00400.0080.00进出口及代理

(4)本期非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无。

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2,253,023.7310,086,951.1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66,072.63548,301.83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66,072.63548,301.83

(2)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的情况。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借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58 之说明。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金融机构借款(详见本附注五,24、30、

32、34)有关,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带息债务全部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及借款合同,本息金额为8,634,446,946.03元。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主要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制定信用管理制度,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历史信用状况、实地调查、财务报表分析、法律诉讼情况等,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销售政策,控制信用额度,执行严格的信用审批,及时更新信用评估,管理层持续监控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147,892.41614,236,913.05623,384,805.46
应收融资款项3,601,058.793,601,058.79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9,147,892.41617,837,971.84626,985,864.25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所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在二级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因此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市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二级市场公开发行的股价信息做为期末资产的确认,因此受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情况

控股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本企业最终控制方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投资、生产、研发等3,680,000.0039.0439.04李兆廷

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化如下: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实收资本36,800,000,000.0036,800,000,000.00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的联营公司
联营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3.04%的联营公司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持股45%的联营公司
辽宁吉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的联营公司,但没有控制权
黑龙江吉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0%的联营公司
辽宁吉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9%的联营公司
海西州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的联营公司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关联方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鸿基地产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旭泉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旭昶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福建鸿基启明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市鸿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州名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辽宁东旭三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宁波东旭鸿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宁波旭泽宏宇实业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深圳市欧富源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东旭中大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中凯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牡丹江旭阳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川西南机械工业联营集团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漳州市南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深圳市深运工贸企业公司翠苑旅馆本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的分支机构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的子公司
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的参股公司
汪清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的参股公司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金额
2022年度2021年度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装工程658,407.08
广州市鸿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费31,162.78
合计689,569.86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金额
2022年度2021年度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茶油109,981.653,155.96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茶油86,972.4857,981.65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茶油57,981.65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茶油63,486.23
福建鸿基启明置业有限公司茶油12,875.542,844.0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茶油87,577.972,146.79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茶油4,359.63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茶油225,321.1175,229.36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茶油1,257.121,415.93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茶油18,348.6222,752.29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茶油1,823.16733.94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茶油45,137.6145,871.55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茶油50,880.9120,733.97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茶油47,158.8941,743.13
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茶油12,110.09
辽宁东旭三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茶油16,740.433,486.24
湖州名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茶油4,888.07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茶油13,086.29
漳州市南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茶油179.58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茶油11,067.95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茶油9,994.32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茶油2,568.81
四川西南机械工业联营集团公司茶油1,452.30
牡丹江旭阳科技有限公司茶油1,257.1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茶油124,658.72
北京旭泉科技有限公司茶油917.43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茶油50,783.47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茶油90,971.92
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茶油14,226.18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茶油2,568.81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茶油7,487.16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2,483,179.16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7,454,106.34
福建鸿基启明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4,208,411.00
汪清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款59,386,130.74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运维服务1,367,923.07
合计61,789,349.3614,566,617.04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深圳鸿基地产有限公司租赁款3,651,031.485,905,475.13
合计3,651,031.485,905,475.13

(3)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1,000,000,000.002017/9/302022/9/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915,740,000.002017/11/32024/11/1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860,971,677.742017/1/62022/1/5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738,950,000.002019/11/12024/2/28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499,500,000.002017/6/162020/6/15
李兆廷400,000,000.002019/10/212022/12/3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322,300,000.002017/8/182032/9/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269,968,698.752017/12/292025/9/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215,000,000.002017/5/162022/5/16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210,507,536.422021/6/242032/9/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191,700,000.002021/6/242032/9/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190,002,931.422021/7/62024/7/5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182,975,916.192018/1/82032/9/3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132,838,600.002017/12/132032/9/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106,113,448.332016/12/232027/6/23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100,000,000.002019/7/312020/7/3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0.002018/5/252032/9/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85,000,000.002018/9/262022/7/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49,600,000.002019/10/162032/10/15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30,555,555.682018/9/212021/9/21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18,333,333.382018/9/212021/9/21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76,588.542018/7/312028/7/31

②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11,800,000.002018/9/302022/2/28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90,830,000.002018/9/302022/2/28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0,507,536.422021/6/242032/9/29
新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6,978,250.562018/1/192026/1/18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97,270,000.002018/9/302022/2/28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1,700,000.002021/6/242032/9/29
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1,167,268.442019/6/272027/6/27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32,838,600.002017/12/132032/9/29
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93,928,654.752017/9/72025/9/8
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090,512.652017/6/302025/6/30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5,000,000.002018/9/262022/7/29
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49,600,000.002019/10/162032/10/15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48,000,000.002021/2/82023/1/26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40,000,000.002021/10/152023/12/20
长沙旭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472,289.592019/4/32025/12/20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22.12559.70

(5)资金结算业务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财务公司”)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2,891,989,954.35937,397.471,144,801.64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续前表:

项目名称2022.12.31应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2,891,782,550.18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银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一、存放于衡水银行存款9,396,667.16697,515,483.98704,817,212.04
二、存放于衡水银行承兑汇票
三、委托衡水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衡水银行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衡水银行借款
六、向衡水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续前表:

项目名称2022.12.31应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一、存放于衡水银行存款2,094,939.10
二、存放于衡水银行承兑汇票
三、委托衡水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衡水银行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衡水银行借款
六、向衡水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一、存放于包头农商行存款1,128.30
二、存放于包头农商行承兑汇票
三、委托包头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包头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包头农商行借款90,000,000.00
六、向包头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续前表:

项目名称2022.12.31应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一、存放于包头农商行存款1,128.30
二、存放于包头农商行承兑汇票
三、委托包头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包头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包头农商行借款90,000,000.00-19,586,267.47
六、向包头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④本期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农商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一、存放于朔州农商行存款1,560.23200.00
二、存放于朔州农商行承兑汇票
三、委托朔州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朔州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朔州农商行借款
六、向朔州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续前表:

项目名称2022.12.31应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一、存放于朔州农商行存款1,360.23
二、存放于朔州农商行承兑汇票
三、委托朔州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四、向朔州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五、向朔州农商行借款
六、向朔州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深圳鸿基地产有限公司10,748,952.80365,381.576,808,184.00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56,460.007,728.09156,460.00
北京旭泉科技有限公司22,640,997.606,996,068.2622,640,997.602,332,022.76
大连旭昶科技有限公司8,581,024.922,651,536.708,581,024.92883,845.57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598,940.76185,072.699,390,948.76967,267.73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7,013,140.565,218,245.9116,896,700.561,739,120.04
宁波旭泽宏宇实业有限公司14,348,866.484,433,799.7514,348,866.481,477,933.25
武汉中凯科技有限公司1,518,920.00469,346.281,518,920.00156,448.76
天津东旭中大商贸有限公司8,865,421.78913,138.44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10,000,000.00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94,800.004,882.2063,200.00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63,200.00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69,200.00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5,999.7941,817.98690,785.9635,575.48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38,159.454,338,159.45
福建鸿基启明置业有限公司1,779,956.69182,532.142,364,524.69121,773.02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0
项目名称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400.00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6,000.00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3,260,739.463,260,739.463,260,739.463,260,739.46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3,006,581.92467,690.5220,274,769.911,044,150.65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4,786.17
合同资产:
汪清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40,154,190.022,065,568.15
合计129,107,916.6226,350,409.70130,332,103.5712,932,015.16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2022.12.312021.12.31
应付账款: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082,306.0070,435,552.19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9,032.00109,032.00
广州市鸿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4,16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深运工贸企业公司翠苑旅馆242,742.91242,742.91
宁波东旭鸿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14,357.92
深圳鸿基地产有限公司46,236,093.757,538,784.02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500,000.00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3,595.14
深圳市欧富源科技有限公司2,656,720.371,995,771.02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12,500.1012,500.10
合计59,142,990.2792,582,900.16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借款违约、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相关诉讼金额达1.4亿元以上,上述诉讼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或审理阶段。

(2)2019年10月,本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向新能源投资发放了贷款人民币8亿元整,期限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13日止(现已展期至2022年12月30日)。2020年10月9日新能源投资与兴业银行、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明启明)签订《贷款债务承担协议》,追加昆明启明为上述贷款的债务承担人承担债务。截至2022

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余额7.46亿元。虽然新能源投资向昆明启明转移了对兴业银行的债务,但相关协议

并不能免除新能源投资对该笔借款的责任,新能源投资仍对上述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笔借款的相关方正在按照《东旭集团风险化解与金融债务重组方案》签订重组协议。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无。

2、董事会选举暨董事离任

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报告

本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新能源、生态环保、物业及房屋租赁、供应链四大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公司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1)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新能源物业及房屋租赁生态环保
本期上期本期上期本期上期
分部收入2,109,231,473.042,295,221,379.38109,553,603.39142,750,079.59410,281,891.41184,928,746.95
分部费用2,168,779,424.452,356,786,663.93301,121,387.41258,354,339.69384,625,192.76193,203,160.57
分部利润-59,547,951.41-61,565,284.55-191,567,784.02-115,604,260.1025,656,698.65-8,274,413.62
资产总额23,175,712,394.3024,342,626,900.9420,546,432,372.1519,463,120,678.423,263,793,146.953,079,166,773.69
负债总额13,742,319,911.0414,059,755,610.106,979,083,449.196,499,972,988.782,530,110,690.742,271,939,661.10

续上表:

项目供应链分部间抵销合计
本期上期本期上期本期上期
分部收入636,995,371.301,274,797,268.87-229,854,544.42-20,974,465.233,036,207,794.723,876,723,009.56
分部费用637,017,941.031,283,326,360.30-230,584,516.82-20,974,465.233,260,959,428.834,070,696,059.26
分部利润-22,569.73-8,529,091.43729,972.40-224,751,634.11-193,973,049.70
资产总额101,319,094.07131,861,022.68-21,613,702,506.81-20,863,848,360.7325,473,554,500.6626,152,927,015.00
负债总额55,857,372.9783,938,617.66-9,095,534,205.77-8,344,701,232.5014,211,837,218.1714,570,905,645.14

(2)分部利润与财务报表营业利润总额的衔接如下: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分部利润-224,751,634.11-193,973,049.70
加:投资收益266,411,845.59-2,841,656.6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13,434,735.33-2,546,379.14
资产减值损失-138,763,846.24-300,387,132.68
信用减值损失-133,714,207.70-100,474,228.25
其他收益9,806,008.76167,337,780.85
营业利润-207,577,098.37-432,884,665.56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1)截至报告期末,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80,419,914.00股,其中限售股份423,673,200.00股,无限售股份156,746,714.00股。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质押数量580,419,914.00股。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存款账面余额为

28.92亿元。由于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支取受限;本公司考虑到在财务公司的定期存款利息回收存在不确定性,本期未确认对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收入, 相关款项金额记录在本公司财务公司存款备查簿。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36.55亿元,其中受限资金29.57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86.34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40.13亿元。以上情况表明公司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东旭蓝天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以下简称“《债务重组方案》”),东旭蓝天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市公司,未来偿付对外金融债务适用《债务重组方案》。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法组合4,986,145.93282,705.735.67
合计4,986,145.93282,705.735.67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列式如下

账龄2022.12.31

项目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4,986,145.93282,705.734,703,440.203,055,301.9367,115.932,988,186.00
合计4,986,145.93282,705.734,703,440.203,055,301.9367,115.932,988,186.00
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信用期内1,086,140.001.6818,195.96
信用期外1年以内3,832,890.005.15197,393.84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67,115.9310067,115.93
合计4,986,145.935.67282,705.73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转回转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7,115.93215,589.80282,705.73

③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4,986,145.9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0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82,705.73元。

2、其他应收款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其他应收款2,783,530,700.722,792,765,894.14
合计2,783,530,700.722,792,765,894.14

(1)其他应收款情况

①坏账准备

A.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种类2022.12.31
账面余额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单项计提:
合计
按组合计提:
按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0,557,715.1847.1628,559,612.15回收可能性
其他组合2,751,532,597.69
合计2,812,090,312.871.0228,559,612.15

B.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无C.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种类2022.12.31
账面余额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单项计提:
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119,685.55100.0050,119,685.55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业丰工贸发展公司42,074,024.66100.0042,074,024.66预计无法收回
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3,003,080.86100.0033,003,080.86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金宇房地产开发公司24,881,441.50100.0024,881,441.5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桂兴贸易发展公司18,588,821.90100.0018,588,821.9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发中公司代持股款5,162,602.52100.005,162,602.52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鸿基广源贸易有限公司3,260,739.46100.003,260,739.46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丰华电子公司2,691,859.01100.002,691,859.01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发中实业有限公司2,500,000.00100.002,5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南山综合楼消防工程款2,401,187.07100.002,401,187.07预计无法收回
正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112,317.20100.002,112,317.2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竣雄投资有限公司1,530,000.00100.001,53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龙岗五联村将军帽自然村1,386,000.00100.001,386,0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鑫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1,0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黄立业106,345.00100.00106,345.00预计无法收回
平顶山市公共资产交易中心800,000.00100.008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700,000.00100.007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92,318,104.73100.00192,318,104.73
按组合计提:
按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组合
合计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5,108,056.50192,318,104.73207,426,161.23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一阶段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本期计提13,463,229.7413,463,229.74
本期转回11,674.0911,674.09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8,559,612.15192,318,104.73220,877,716.88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2022.12.312021.12.31
关联方往来2,726,976,750.022,722,017,571.82
保证金、押金28,269,997.5728,833,060.56
代垫款项249,131,596.01249,206,365.17
备用金30,074.00135,057.82
合计3,004,408,417.603,000,192,055.37

④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 性质是否 关联方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关联方往来关联方1,766,051,745.161-2年:9,119,034.15;2-3年:86,571,801.13;3-4年:142,078,001.02;4-5年:1,528,282,908.8658.78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往来关联方467,688,854.27信用期外1年以内:882,714.84;1-2年:307,826,274.67;2-3年:130,877,000.00;3-4年:28,102,864.7615.57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往来关联方465,176,439.571-2年:2,200,000.00;2-3年:67,159,961.50;3-4年:395,816,478.0715.48
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垫款项非关联方50,119,685.555年以上1.6750,119,685.55
深圳业丰工贸发展公司代垫款项非关联方42,074,024.665年以上1.4042,074,024.66
合计2,791,110,749.2192.9092,193,710.21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2022.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252,523,567.64468,678,901.7212,783,844,665.9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0,265,116.3410,265,116.34
合计13,262,788,683.98468,678,901.7212,794,109,782.26

续前表:

项目2021.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252,523,567.64468,430,046.9312,784,093,520.7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0,086,951.1010,086,951.10
合计13,262,610,518.74468,430,046.9312,794,180,471.81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东旭蓝天园林有限公司110,800,200.00110,800,200.00
香港鸿业发展有限公司10,212,500.0010,212,500.00
福建升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16,000,000.0016,000,000.008,000,000.00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763,971,432.2610,763,971,432.26
东旭蓝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104,880,000.001,104,880,000.00258,335,428.96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4,800,000.0054,800,000.00248,854.7942,327,364.98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987,979,924.37987,979,924.37
西藏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广东两洋能源有限公司48,000,000.0048,000,000.0034,136,596.77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5,879,511.01125,879,511.01125,879,511.01
合计13,252,523,567.6413,252,523,567.64248,854.79468,678,901.72

(3)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2021.12.31本期增减变动
追加 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2,558,451.23239,742.33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7,528,499.87-61,577.09
合计10,086,951.10178,165.24

续前表:

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2022.12.31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深圳市深威驳运有限公司2,798,193.56
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2022.12.31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中环联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链科技有限公司7,466,922.78
合计10,265,116.34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12.31
福建升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8,000,000.008,000,000.00
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42,078,510.19248,854.7942,327,364.98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5,879,511.01125,879,511.01
广东两洋能源有限公司34,136,596.7734,136,596.77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58,335,428.96258,335,428.96
合计468,430,046.93248,854.79468,678,901.72

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96,125.851,728,311.675,606,320.971,664,389.15
合计3,596,125.851,728,311.675,606,320.971,664,389.15

5、投资收益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78,165.24548,301.8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71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9,675.11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66,025,001.58
合计66,212,841.93-166,698.18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项目本期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3,032,087.1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704,478.6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266,236,097.85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4,130,726.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1,530.1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14,943,467.0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数967,136.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13,976,331.0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2,294,957.4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11,681,373.56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7070-0.2080-0.208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599-0.3504-0.350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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