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新公司”);
2、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洲新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捌佰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4、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新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捌佰万元整,融资期限不超过贰年,并以洲新公司持有的土地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为洲新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捌佰万元整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CCD894Y3、成立日期:2018年3月
4、注册地点: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新中路28号5楼
5、法定代表人:崔永忠6、注册资本:2,000万元7、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8、股权架构如下: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 2017年12月末 | 2018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 | 30224.27 |
负债总额 | - | 28225.9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0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 | 28225.98 |
净资产 | - | 1998.28 |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 2017年1-12月 | 2018年1-9月 |
营业收入 | - | 0 |
利润总额 | - | -1.72 |
净利润 | -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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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深长城地产
有限公司
成都深长城地产
有限公司成都中洲锦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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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洲锦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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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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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公司为洲新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捌佰万元整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融资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或保证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洲新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捌佰万元整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融资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或保证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之日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8,151.60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0.63%。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