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8 年 11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和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联泰”)的告知函,告知公司深圳联泰及南昌联泰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深圳联泰 | 否 | 1,070 | 2017年11月17日 | 2018年11月12日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99.59% |
南昌联泰 | 否 | 250 | 2017年11月17日 | 2018年11月12日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53% |
南昌联泰 | 否 | 3,000 | 2017年11月17日 | 2018年11月12日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4.36% |
合计 | 4,320 | 65.52%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期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12日。原股权质押用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贷款”交易的担保。
截至目前,深圳联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743,7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62%;本次解除质押后,深圳联泰未有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南昌联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5,188,9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0%;本次解除质押后,南昌联泰未有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二、备查文件:
1、 深圳联泰《股权解除质押告知函》;
2、 南昌联泰《股权解除质押告知函》;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