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计人民币94.20亿元。
3、公司已有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规定和相关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担保总额143.56亿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73.31%。
4、公司所有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钟鹏翼
张英叶萍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