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4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答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前述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回复文件。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