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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善达: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4

债券代码:112339债券简称:16中航城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号)

签署日期:

2019年

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为“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善达”、“上市公司”或“发行人”)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6年2月17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7号”文核准,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债券简称:16中航城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12339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票面利率为

3.29%,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起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日;如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的3月1日,以上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用等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出具的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华创证券作为“16中航城”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次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19年11月27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等披露文件。

(一)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内容为: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7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持有的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2019年10月22日,公司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并于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七名为非独立董事、四名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许永军先生、邓伟栋先生、聂黎明先生、刘宁女士、石正林先生、章松新先生、何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华小宁先生、陈英革先生、许遵武先生、林洪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陈英革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资格等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永军、邓伟栋、聂黎明、刘宁、石正林、章松新、何军均具备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华小宁、陈英革、许遵武、林洪均具备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与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性的关系;上述十一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决议。

2、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2019年1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物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人民币49,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应贷款期限,上限三年。中航物业已分别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28日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分别为12个月、11个月,公司同时签署相应期限的担保合同。鉴于上述担保合同即将到期,结合中航物业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中航物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应贷款期限,上限三年。

(二)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主要内容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9年6月27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持有的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确保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

2019年10月22日,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并于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拟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为股东代表监事、两名为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同意刘伟先生、熊艳女士、侯巍林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关于提名董事会与监事会候选人及关于对中航物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参见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等披露文件。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华创证券作为“16中航城”的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华创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联系人:任旷、程利电话:0755-88309300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座(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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