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2 (一)短期借款3 (二)长期借款4注1:2020年6月23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注2: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本表已于2021年3月19日获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聂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陈海照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秀成 | 1 | |||
招商积余: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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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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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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