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分别为聂黎明、刘宁、陈海照、章松新、华小宁、陈英革、许遵武、林洪。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根据该文件规定的施行起始日,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42)。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4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