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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8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1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为满足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7号线”)建设的资金需求,拟以其部分自持物业向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以下简称“交行银团”)申请8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拟按持股比例(60%)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盛波光电的另一股东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投资”)之实际控制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承诺按其持股比例(40%)提供相应担保。

(二)连带责任保证追偿

公司拟与锦江集团就连带责任保证相关问题进行协议约定,“如将来一旦发生任何一方被银行单方索偿,且被索偿的款项超出了其所应承担的份额,则被银行单方索偿一方在承担相应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被追偿方应向追偿方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双方同意,自追偿方向本协议被追偿方发出追偿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被追偿方应向追偿方一次性支付该笔垫付款项”。

(三)担保费用

由于被担保对象盛波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出于缓解盛波光电资金压力考虑,公司同意免除盛波光电应向公司缴纳的担保费,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担保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盛波光电以其部分自持物业向交行银团申请8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同意公司按60%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8,000万元,并免除其应向公司缴纳的担保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保证合同以及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同意公司与另一担保方锦江集团就连带责任保证相关问题进行协议约定。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5年02月15日

(三)注册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青松路8号

(四)法定代表人:朱梅柱

(五)注册资本:58333.333万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销售和贸易代理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销售和贸易代理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和贸易代理金属及金属矿产品(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和贸易代理金属材料(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销售和贸易代理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及相关产品及货物的批发进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咨询及技术服务;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各种规格偏振片、偏光板、光学功能膜、液晶显示器的有关材料和器件。(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七)股权结构:

注:锦江集团为锦航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2月29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26,029.49318,037.77
负债总额44,938.4838,598.2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32,961.0326,872.05
净资产281,091.01279,439.50
2019年度2020年1-2月
营业收入195,291.5519,663.84
利润总额-9,394.98-1,904.23
净利润-9,478.38-1,904.23

(九)被担保人盛波光电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实际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三)担保金额:48,000万元

(四)担保内容:盛波光电向交行银团申请8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

限不超过8年,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拟按持股比例(60%)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盛波光电的另一股东锦航投资之实际控制人锦江集团承诺按其持股比例(40%)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的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后签订,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盛波光电为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为满足7号线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保障7号线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盛波光电的另一股东锦航投资之实际控制人锦江集团承诺按其持股比例40%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人盛波光电将按照担保人的出资比例向公司及锦江集团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48,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0%。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银团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三)《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四)《连带保证责任之协议书》;

(五)《关于7号线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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