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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6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 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导致所持

权益比例发生变动,无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获悉锦航投资与意向受让方签署任何股权转让协议或意向性协议,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事件概述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60%股权,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通过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投资”)持有盛波光电40%股权。

2020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锦江集团发来的《函》,书面通知公司有意向方拟收购锦航投资持有的盛波光电40%股权;2020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锦航投资发来的《股权转让通知函》,书面通知公司锦航投资拟将其持有的盛波光电40%股权对外转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就转让事项征求公司意见。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经研究决策后正式函复锦航投资,公司依法放弃行使锦航投资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放弃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的权益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放弃权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锦航投资拟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40%股权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获悉锦航投资与意向受让方签署任何股权转让协议或意向性协议,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锦江集团关于锦航基金转让所持盛波公司40%股份的函》

(二)《锦航基金股权转让通知函》

(三)《关于放弃行使盛波公司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函》

(四)《关于盛波公司40%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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