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购买公司开发的山海上园项目二期2、6、7栋商品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86,31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1%,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销售公司房地产项目山海上园二期2、6、7栋商品房需要,公司向银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人民币36亿元,用于上述楼盘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按揭所需的阶段性担保,上述额度项下单笔个人贷款的最高成数和最长年限以各银行审批条件为准。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与各合作授信银行进行分配,并与各授信银行签署与融资相关的授信协议、贷款协议以及与贷款相关的担保文件。
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开发的山海上园项目二期2、6、7栋商品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该担保数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自上述额度项下首次单笔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妥抵押物的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银行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山海上园项目二期2、6、7栋商品房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促进山海上园项目二期2、6、7栋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山海上园项目二期2、6、7栋商品房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过渡性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山海上园项目二期2、6、7栋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86,31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