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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送达的《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B座14层1401

联系电话:0755-25569008

2、要约收购原因及目的

京基集团拟受让罗爱华、陆伟民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超投资”)100%股权(华超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16,641,81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股权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达到7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京基集团应当向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要约收购系京基集团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3、要约收购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公司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要约价格要约收购数量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7元/股111,311,394股28.4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8.9610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京基集团未买卖公司股票。

若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要约收购资金的相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18.97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111,577,144.18元。收购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要求,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不低于收购资金总额20%的资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司或其下属关联方。

4、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风险提示

1、因华超投资股东罗爱华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次要约收购存在因京基集团与罗爱华、陆伟民之间转让华超投资股权无法完成而不再实施的风险。

2、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公司股份总额的25%,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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