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康达:关于签订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1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康达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郑中室内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中设计公司”)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以下简称“合约”),由郑中设计公司为公司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提供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的名称:郑中室内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商会中心41层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忠

注册资本:1,000.00万港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9851615E

主营业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酒店装饰工程设计(凭资质许可证经营);工艺品(不含文物)、礼品、室内软装用品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上述商品的上门安装及售后服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要股东: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持股10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靳庆军先生在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双方合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郑中室内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双方约定: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完善的室内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室内功能布局、室内装潢设计、照明设计、标识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图册、家具和陈设设计、数据搜集及工地设计跟进等,完全配合甲方之需要;设计范围于合约中列明。

2、合约总设计费(含税)人民币650万元(陆佰伍拾万元整),具体包括:

室内设计费人民币560万元(伍佰陆拾万元整);灯光设计费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艺术品设计费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标识设计费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

鉴于目前甲方拟建设酒店涉及建设规划调整事宜尚需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双方同意并确认,如甲方酒店建设规划调整方案未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则双方届时应根据前期室内设计履约进展情况据实结算,在收到甲方的设计启动通知之前,甲方无需支付灯光设计费用、艺术品设计费用及标识设计费用。

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合格发票后15日内甲方支付总设计费的10%为首期预付款;

(2)乙方提交的概念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全部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和合格发票后15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10%;

(3)乙方提交样板间设计阶段成果全部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和合格发票后15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10%;

(4)乙方提交的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全部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和合格发票后15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30%;

(5)乙方提交扩初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全部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

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和合格发票后15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15%;

(6)设计范围内所有区域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及物料书阶段设计成果全部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和合格发票后15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20%;

(7)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和合格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总设计费的5%。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招标方式,通过竞标并综合考虑设计工程师的意见及综合性价比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及价格。定价方式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属正常商业往来行为,有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开展,为公司未来项目的推进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靳庆军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