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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栾胜基)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7次,通讯方式参加4次,无缺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并分别对公司聘请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及投资理财等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
2019年1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4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对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0、对前期受更正事项影响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11、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6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9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1、关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关于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核销部分股权投资的独立意见
2019年12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了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沟通。本人要求公司及时跟进信息披露最新规则,不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关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定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业务负责人面谈,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19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加强业务培训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综上,2019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0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栾胜基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王红兵)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6次,通讯方式参加5次,无缺席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有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并分别对公司聘请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及投资理财等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
2019年1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4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对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0、对前期受更正事项影响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11、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6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9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1、关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关于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核销部分股权投资的独立意见
2019年12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会计政策变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沟通。本人要求公司及时跟进信息披露新规则,不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关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定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业务负责人面谈,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19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加强业务培训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

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综上,2019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0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王红兵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陈东)

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7次,通讯方式参加3次,委托出席1次,无缺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并分别对公司聘请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及投资理财等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
2019年1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4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对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0、对前期受更正事项影响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11、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6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9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1、关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关于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核销部分股权投资的独立意见
2019年12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会计政策变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沟通。本人要求公司及时跟进信息披露新规则,不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关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定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业务负责人面谈,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19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加强业务培训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综上,2019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0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陈东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李东明)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5次,通讯方式参加6次,无缺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并分别对公司聘请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及投资理财等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
2019年1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4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对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0、对前期受更正事项影响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11、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6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9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1、关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关于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核销部分股权投资的独立意见
2019年12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了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进行及时沟通。本人要求公司及时跟进信息披露新规则,不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关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定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业务负责人面谈,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19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加强业务培训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综上,2019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2020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李东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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