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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为支持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新源”)的发展,补充惠州新源的流动资金短期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惠州新源增加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助金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8年9月至11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德赛集团已向惠州新源累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德赛集团总计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惠州新源为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德赛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先生、李兵兵先生、钟晨先生和白小平先生回避,由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姜捷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元

4、主营业务: 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路、安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视觉识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全彩显示屏、家用电器、数字电视及机顶盒、各类数字音视频编解码系统及设备、平板显示系统软件、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场所: 惠州市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第23层

6、主要股东: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51%,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9%。

7、关联关系:德赛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8、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德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1,005.07万元,净利润35,423.29万元,资产总额263,604.24万元,净资产227,564.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1,021.62万元,净利润14,599.73万元,资产总额261,177.54万元,净资产232,055.54万元 (未经审计)。

9、德赛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支持惠州新源的发展,补充惠州新源的流动资金短期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德赛集团拟增加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总计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助金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支付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德赛集团增加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总计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1年,根据惠州新源的资金需求,分次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德赛集团向惠州新源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惠州新源发展的支持,保证了惠州新源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惠州新源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更好的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德赛集团(包含受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03.63万元(不含本次)。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控股股东对惠州新源实施财务资助而产生,该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惠州新源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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