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价购买惠州新源20%股权的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价购买惠州新源2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和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项目,惠州蓝微、惠州电池分别竞买本次挂牌转让股权的一半(即惠州新源10%的股权)。(详情请见2019年4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9-017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价购买惠州新源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9年4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签发的《组织签约通知书》[项目编号:G32019GD0000029],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项目已成交,成交价是人民币923.472万元,作为项目受让方,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于同日与德赛西威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各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
2、产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3、产权转让价款
甲方将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以人民币923.472万元转让给
乙方(其中,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受让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成交价格461.736万元;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受让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成交价格461.736万元)。
4、支付方式与支付安排
转让价款采用一次付清的方式支付。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277万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时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甲方。若因乙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乙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没收或扣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补足。
转让价款的余款646.472万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甲乙双方同意,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含保证金)人民币923.472万元直接无息转入甲方下列账户,无须双方另行通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需收到《关于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后才向转让方划付转让价款。
5、损益处理事项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自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6、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签发的《组织签约通知书》;
2、合同各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