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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日(2018 年4月27日至2018年10月2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19年3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日(2018 年4月27日至2018年10月29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公司已将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进行核查,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8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8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类别交易时间合计买入数量 (股)合计卖出数量 (股)
1刘朝贤核心技术2018/6/14300
2温国韩核心技术2018/6/19至2018/9/104,500500
3张宪龙骨干人员2018/7/9至2018/10/2915,9006,100
4余东生核心技术2018/8/22至2018/10/1513,0009,000
5毛军核心技术2018/9/10至2018/9/122,4002,400
6李润朝核心技术2018/9/10至2018/10/17200200
7许永东核心技术2018/10/12至2018/10/15700700
8罗仕桂核心技术2018/10/234,500

上述激励对象公司股票买卖情况均为各激励对象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交易行为。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上述激励对象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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