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予以回购注销。由于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已做相应调整。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9,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00,436,720股减至300,407,72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0,436,720元减至300,407,72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28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 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王锋、高玉梅
联系电话:0755-862 99888、0752-262 9936联系传真:0755-862 99889邮政编码:518057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