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吴黎明
宋文吉
李 晗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