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天马A: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证券简称:深天马A证券代码:000050
债券简称:21天马02债券代码:14974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1918)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六月

声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第三节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3

第五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5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6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8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9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0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1

第十三节 其他情况 ...... 2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1918

二、注册文件和注册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23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成功发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天马02”),发行规模10亿元。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1天马02

1、发行主体: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天马02”。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12月9日。

14、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21、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23、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

账户户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55900111510703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君汇支行

账户户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039297203004789406

25、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出具日,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2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变动的重大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2022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21天马02债券无兑付兑息事项,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企业,主要经营显示器(LCD、OLED)及显示模块(LCM)。公司将手机显示、车载显示作为核心业务,将IT显示作为快速增长的关键业务,将工业品、横向细分市场、非显业务等作为增值业务,这三大类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车载显示、平板电脑、医疗显示、工业仪表、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众多领域。发行人是国内中小尺寸显示领域规模最大的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商之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及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中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显示模组的销售,政府补助主要与显示面板产线建设及研发相关。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表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132,020.8698.402,904,328.3499.35
其他业务收入50,900.521.6018,946.160.65
合计3,182,921.38100.002,923,274.51100.00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2021年2020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显示屏及显示模组3,132,020.8698.40%2,904,328.3499.35%
其他50,900.521.60%18,946.160.65%
合计3,182,921.4100%2,923,274.51100%

最近两年按地区分类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国内2,195,123.9770.092,166,537.1974.60
国外936,896.8929.91737,791.1625.40
合计3,132,020.86100.002,904,328.34100.00

二、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亿元)804.32735.58
总负债(亿元)455.60399.89
全部债务(亿元)333.28291.90
所有者权益(亿元)348.73335.68
营业总收入(亿元)318.29292.33
利润总额(亿元)16.6116.48
净利润(亿元)15.4214.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亿元)6.87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15.4214.75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50.5366.77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79.81-103.87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24.3451.4
流动比率0.820.85
速动比率0.650.65
资产负债率(%)56.6454.36
债务资本比率(%)48.8746.51
营业毛利率(%)18.3419.43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2.933.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15.05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3.03
EBITDA(亿元)60.3661.33
EBITDA全部债务比0.180.21
EBITDA利息倍数6.065.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774.67
存货周转率(次)6.916.57

注:上表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委托贷款、政府无息贷款、非金融机构贷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借款、委托贷款、政府无息贷款和融资租赁款+其他流动负债中的超短期融资券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扣除财政贴息))/((期初资产余额+期末资产余额)/2)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9.EBITDA=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扣除财政贴息)+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扣除财政贴息)+资本化利息支出)

1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2、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661,972.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1年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7,780.01财政专户资金等
应收款项融资9,000.55票据质押
固定资产341,507.26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64,165.98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239,518.80股权质押
合计661,972.59-

除上述披露的受限资产之外,发行人无其他重大的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3、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315,000.002021年11月30日2031年11月30日

注:发行人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投建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与国贸产业、金圆产业、厦门兴马、象屿集团在厦门投资成立一家合资项目公司,建设一条月加工柔性显示基板4.8万张的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8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注册资本270亿元,项目总投资与合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即210亿元,由合资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2020年1月8日,厦门天马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项目公司天马显示科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70亿元,各股东方出资金额及比例为:国贸产业以现金出资121.5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45%股权;金圆产业以现金出资54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20%股权;厦门天马以现金出资40.5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15%股权;厦门兴马以现金出资27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10%股权;象屿集团以现金出资27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10%股权。

以天马显示科技为主体实施的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已于2020年5月全面

开工,于2021年5月已完成主厂房封顶,进展顺利。根据其经营发展需要,于2021年11月17日,合资项目公司天马显示科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编号为(厦银团)202111第001号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0.00亿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由国贸控股(为国贸产业的母公司)、金圆集团(为金圆产业的母公司)、火炬集团(为厦门兴马的合伙人)、象屿集团为天马显示科技银团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厦门天马将所持有的天马显示科技15%股权质押给国贸控股、金圆集团、火炬集团、象屿集团,股权质押担保债权金额合计为315,000万元。因金圆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圆产业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相关规定,本次质押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12月7日成功发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天马02”),发行规模1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并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君汇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0亿元。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1天马02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均一致。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程序均按照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托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协议》执行,募集资金账户运作规范。

四、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性的核查情况

经中信证券核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保持一致。

第五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1天马02债券不涉及本息偿付。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1天马02无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单位:%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EBITDA利息倍数6.065.37
流动比率0.820.85
速动比率0.650.65
资产负债率56.6454.36

截至2021年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6.64%,较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小幅提升2.28%,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仍处在合理水平。

截至2021年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82和0.65,较2020年小幅波动。波动原因主要系: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应付原材料等款项金额较大,2019年发行人经营所需运营资金以短期借款筹集为主,2020年发行人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将短期贷款逐步置换为中长期贷款,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增长。作为显示面板企业,发行人资产主要由非流动资产组成,流动资产占比较低。

2020年、2021年,发行人EBITDA分别为61.33亿元、60.36亿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37和6.06,始终处于较高水平。总体来说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报告期末,发行人贷款偿付率及利息偿付率均为100%,2021年度内发行人未出现过利息或本金违约。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偿债意愿较强。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1天马02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21天马02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完成了对21天马02的初次评级。根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天马02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了对21天马02的跟踪评级。根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天马02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节 其他情况

一、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

2021年3月8日,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汪名川先生、付德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王宝瑛先生、郑春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张光剑先生、焦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上述事项发生于中信证券受托存续债券发行日之前,不涉及受托存续债券披露事项,中信证券未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上述披露事项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发生变动

2021年7月8日,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拟变更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陈宏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拟选举彭旭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021年7月19日,根据发行人发布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彭旭辉先生当选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事项发生于中信证券受托存续债券发行日之前,不涉及受托存续债券披露事项,中信证券未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上述披露事项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

2021年12月8日,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

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张志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邓江湖先生、张建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檀庄龙先生、迟云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林晓霞女士、陈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上述披露事项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配股利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等相关公告,发行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7,747,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70元(含税),总计派息172,042,336.27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该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发生于中信证券受托存续债券发行日之前,不涉及受托存续债券披露事项,中信证券未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上述披露事项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分配股利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等相关公告,发行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7,747,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70元(含税),总计派息172,042,336.27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该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

上述披露事项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