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冻结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经向皇庭投资询问,皇庭投资告知:本次因购买股份事宜,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申请了诉讼保全。皇庭投资知悉后,积极进行协商,已与对方达成和解,目前对方在向法院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的申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皇庭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53,939,4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6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总数为120,435,606股,占皇庭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4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5%。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本人及其控股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95,297,1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68%,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总数为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名称 |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120,435,606 | 47.43% | 10.25% | 2020-7-29 | 2023-7-28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合计 | - | 120,435,606 | 47.43% | 10.25% | - | - | - |
120,435,606股,占郑康豪先生本人及其控股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5%。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皇庭投资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