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皇庭国际:关于承诺持续控制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持续控制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基金”)持有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发功率”)27.8145%的股权,并通过与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意发产投基金”)、德兴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产融”)、杨仲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使公司在意发功率的表决权比例达到85.5629%。同时,意发功率董事会成员由五人构成,皇庭基金派驻三人,另外杨仲夏为一致行动人,皇庭基金在董事会中占据绝对优势;监事会成员由三人构成,皇庭基金派驻两人。公司在意发功率董事会、监事会层面也对其实现了实际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能对意发功率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意发功率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为确保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确保其所持有的意发功率股权不低于27.8145%。

2、根据《一致行动协议》中“第5.1款,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各方另有约定,本协议将在各方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和“第5.2款,各方应完全履行协议内容,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任何一方不得将

本协议随意变更”的约定,公司既不会主动取消该一致行动,也不会同意一致行动人撤回该一致行动,以确保股权激励期间,公司持续、稳定的控制意发功率,使对意发功率控制的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

3、皇庭基金与周炳、意发产投基金、意发功率签署的《履行回购权的协议》,将皇庭基金作为意发产投基金所持意发功率股权的唯一回购方,公司承诺在意发产投基金存续期(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内,按相关协议约定履行回购意发产投基金所持有的意发功率57.7484%股权的义务,进一步提升在意发功率的持股比例,确保对意发功率的控制。

上述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