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赛格:关于控股孙公司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79.02%,以下简称“赛格地产”)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赛格地产持股比例52.05%,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17年,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赛格新城市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购买赛格新城市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6亿元。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近日,因购房客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诚集团”)未按期支付中信银行贷款利息,构成违约,故中信银行向招诚集团送达《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要求招诚集团偿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合计人民币221,093,512.46元。随后,中信银行向赛格新城市送达《催收函》,要求赛格新城市履行保证合同的约定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偿还招诚集团所欠全部贷款本息。

根据中信银行送达的《催收函》中的信息显示,招诚集团在其他金融机构亦存在欠息记录,且因拖欠其他银行贷款已被起诉。鉴于此,若招诚集团无法履行归还中信银行借款的义务,赛格新城市可能将承担担保责任,代招诚集团偿还中信银行债务人民币221,093,512.46元,代偿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3%。赛格新城市目前正在积极应对,督促招诚集团归还欠款,公司后续

将根据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招诚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5月4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0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47937910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胜明股权结构:深圳市招诚盛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等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

二、提供担保情况(一)担保审批情况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17年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履行情况赛格新城市与中信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购买赛格新城市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6亿元。

(三)担保方式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四)担保责任本次保证责任自赛格新城市将客户所购买的房产物业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解除。目前房产物业未过户至招诚集团名下。

(五)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93,1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7%,其中控股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担保金额为78,105.5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赛格新城市及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持有赛格地产79.02%的股权、持有深圳市赛格创业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创业汇”)100%股权,赛格地产持有赛格新城市52.05%的股权、赛格创业汇持有赛格新城市20%的股权。若最终由赛格新城市履行担保责任,代招诚集团偿还中信银行的全部贷款本息,将导致赛格新城市流动资金减少,同时公司债权增加,不会对本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在赛格新城市履行担保责任后,赛格新城市将对招诚集团采取追偿措施。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赛格新城市承担担保事项的后续情况进行持续性公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中信银行《催收函》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