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指定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兴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1年11月16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张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张良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31楼电话:0755-8374 7939电子邮箱:segcl@segcl.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第 1 页 共 1 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