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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2019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7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并积极通过持续分红、严格履行承诺、充分信息披露、强化互动交流等方式,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现将2019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分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公司制定了《中金岭南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16-2018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10.18亿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32.24%。

表1 2016-2018年中金岭南现金分红情况表(单位:元)

年度 分红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合并报表归属 母公司的净利润
2016年度66,378,838.14323,228,814.39
2017年度666,341,261.041,066,992,868.26
2018年度285,574,826.16919,939,796.37
最近三年合计1,018,294,925.342,310,161,479.02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770,053,826.34
三年累计分红占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32.24%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1063号),公司下属韶关冶炼厂所占用的土地被纳入“三旧”改造范围。2011年12月31日,该土地的主要权属人——本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将对韶关冶炼厂因“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损失在韶关冶炼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承诺时间:2011年12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2、2016年2月16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年5月17日,控股股东作出承诺:《中金岭南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

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6年5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2016年2月16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年8月18日,公司作出承诺:

本次通过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且未来不会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放弃对深圳市中金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发公司”)的控股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声明及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将承诺中关于“公司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放弃对康发公司的控股权”调整为“康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金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和公司名称,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实施业务经营转型”。

承诺时间:2016年8月18日

承诺调整时间:2018年12月28日

承诺期限:2019年12月31日之前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2、2016年8月18日,公司作出承诺:将积极促进深圳

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加日铝业”)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放弃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加日幕墙公司”)的控股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承诺期限延期两年至2020年12月31日,延期期间,公司相关工作计划如下:

(1)加快推动华加日幕墙公司混改方案的报批,尽快启动华加日幕墙公司新一轮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加快落实华加日幕墙公司员工持股、引入投资者等工作。争取尽快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按期实现承诺事项。

(2)不放弃华加日幕墙公司整合并购相关企业的工作,在不影响公司现有权益的情况下,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承诺时间:2016年8月18日承诺调整时间:2018年12月28日承诺期限:2020年12月31日之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1、2016年2月16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6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2、2016年2月16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年5月17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中金岭南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6年5月17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三、投资者接待以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接待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家机构共8位机构投资者的现场调研,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网络提问22项,并通过投资者热线解答投资者日常电话咨询。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61项公告,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社会公众、市场各方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财务报告等情况,保持

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在本年继续获得深交所考评为A,此为连续7年获深交所考评为A。

五、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方便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且单独计票结果全部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投资者保护工作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公司将在努力提升业绩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开拓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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