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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6-58
      2016 年 10 月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总裁胡翔海先生、财务总监陈阳升先生、财务中心总经理俞浩女士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858,568,940.72               16,131,480,258.20                         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69,498,594.59                4,811,186,609.88                         3.2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1,103,759.01                      14.05%        1,447,969,410.83               1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523,275.35                    8,976.88%        213,974,624.02               361.7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6,195,821.82                   -206.72%          -30,206,782.09             -160.3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45,902,668.72                17.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0                 8,816.67%                 0.1261              361.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70                 8,816.67%                 0.1261              361.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1%    上升 3.67 个百分点                     4.38%     上升 3.43 个百分点
注:1、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
因系公司在本报告期实现对原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交易大厦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且公司在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参股公司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深圳海吉
星物流园会员费收入同比下降及下属天津海吉星公司资产折旧与摊销同比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系公司在本报告期实现对
                                                                                            原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交易大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0,296,188.16 厦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及
                                                                                            原控股子公司 F.Q.T 增资扩股引
                                                                                            进战略投资者,退出公司并表,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股权溢价获得收益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深圳海吉
                                                                        34,583,072.9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星物流园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19,618.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70,124.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049,308.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338,289.82
                         合计                                          244,181,406.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8,62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      股份状态       数量
                                                                                  份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         28.76%     488,038,510     0             -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        其他         13.03%     221,160,311     0             -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其他         12.71%     215,623,559     0             -            -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2%       88,603,753     0             -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G        其他         4.23%       71,833,110     0             -            -
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人        1.19%       20,183,306     0             -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       20,183,306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11%       18,836,700     0             -            -
许育峰                                  境内自然人       1.06%       17,946,220     0             -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银天
                                            其他         0.94%       15,906,107     0             -            -
使一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88,038,510              人民币普通股 488,038,510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                             221,160,311              人民币普通股 221,160,311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15,623,559              人民币普通股 215,623,559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88,603,753              人民币普通股   88,603,753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G                              71,833,110              人民币普通股   71,833,110
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20,183,306              人民币普通股   20,183,30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306              人民币普通股   20,183,30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836,7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36,700
许育峰                                                            17,946,220              人民币普通股   17,946,220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银天使一期结构化证券
                                                                  15,906,107              人民币普通股   15,906,107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
                                                       表国家持有股份(国家股),其持有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该两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富德生命人寿保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能 G 同属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司未知上列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许育峰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账户持有公司 17,946,220 股股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利息较上年年度末下降85.96%,主要系下属小贷公司应收利息减少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度末下降42.96%,主要系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减少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年度末增长54.93%,主要系下属天津海吉星、长沙公司、龙岗分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年度末下降36.1%,主要系下属天津海吉星、长沙公司、龙岗分公司在建工程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年度末下降51.43%,主要系总部及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本报告期盈利,冲回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度末增长44.42%,主要系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长沙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较上年年度末增长320.57%,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因新市场建设增加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相应增加所致。
8、应付股利较上年年度末增长42.56%,主要系下属南山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年度末下降56.04%,主要系总部及下属天津海吉星公司归还到期借款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度末增长33.51%,主要系下属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较上年年度末增长61.69%,主要系总部及下属企业获得的国家批发市场专项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1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5.82%,主要系下属深圳星联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增加及广西新柳邕公司于2015年8月开业,相
关运营成本增加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44.69%,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南昌公司销售商铺,缴纳土地增值税及国家自今年5月起
全面试行营改增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27.69%,主要系下属果菜公司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96.67%,主要系转让原下属交易大厦公司股权实现收益及对下属联营企业合肥周谷堆公司等
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6、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0.02%,主要系对下属联营企业合肥周谷堆公司等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9.02%,主要系下属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18、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较上年同期下降99.32%,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果菜公司因政府征收其租用的坪山地块而处置该地上
建筑物,本期无此项所致。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70.78%,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因市场搬迁支付老市场员工补偿,本期无此项
所致。
2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06.60%,主要系下属天津韩家墅公司处置锅炉发生损失所致。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1.78%,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因老市场成功搬迁,收到新市场档位定金
所致。
22、购买商品、支付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4.94%,主要系下属深圳星联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及广西新柳邕公司于2015
年8月开业,相关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2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341.10%,主要系下属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及总部收回
对部分联营企业借款所致。
2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268.07%,主要系总部对下属联营企业借款增加所致。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87.75%,主要系下属青海海吉星、福建海吉星、长春公司等收到少数股东支付的
 注册资本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增资公司全资孙公司大白菜科技的事项
      为支持“大白菜+”电商平台项目建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现金增资深圳市大白菜科
 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益膳食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000 万元。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和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变更后出资额(万元)   变更后出资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0               0                3,000                 60%
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00%               2,000                 40%
           合     计                    2,000           100%               5,000                100%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增资款已到位,并已完成工商变更。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大厦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联合控股子公司福田农批公司、农产品运输公司通过
 “100%股权转让+代偿债务”整体转让方式,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农产品交易
 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大厦公司”)100%股权。经深圳联交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
 序后,杭州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34,800 万元,其中股权
 转让价为人民币 32,400 万元,代偿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2,400 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收到杭州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大厦公司 100%股权转让款项
 32,400 万元、代偿债务款项 2,400 万元及作为履行《相邻关系处理和权益确认协议》的长期保证金 1,000
 万元。本事项应支付款项已足额支付完毕。此外,交易大厦公司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股东
 变更。股东变更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交易大厦公司股权。
      该事项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人民币 26,800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5 月 22 日、10 月 24 日、10 月 27 日、2016 年 4 月 8 日、
 4 月 27 日 、5 月 5 日及 9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3)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瑞投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公开挂牌出让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投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瑞投公司”)100%股权。经深圳联交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深圳市鲜
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鲜尔康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870 万
元,其中 100%股权成交价为 2,270 万元,其余 600 万元为代偿债务。该事项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总额
影响约为 2,050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收到鲜尔康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 2,270 万元及代偿债务款项 600 万元。
本事项应支付款项已足额支付完毕。瑞投公司股东变更手续等尚在推进中。
    (4)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绿色金典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
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委托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不低于评估价作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湖南绿色金
典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5)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招商引进大型牛羊肉冷链加工配送企业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
司”)以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内 164 号土地中南部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作为标的
资产,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不低于评估价且不低于 3,015 万元作为
挂牌底价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商引进大型牛羊肉冷链加工配送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履
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天津海吉星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委托深
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为:标的资
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2,542 万元。
    2016 年 10 月 14 日,天津海吉星公司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标的资产公开挂牌招商引进大
型牛羊肉冷链加工配送企业,挂牌底价为 3,015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10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挂牌尚未到期。
       (6)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
       为加快推进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
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详见 2013 年 3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报告期,该项目已列入 2016 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项目规划审批等工作尚
在推进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期限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国资委、                      深圳市国资委和原 11 家法人
                                                                                    2005 年 09 月 12
股改承诺            公司原 11 家法 股份减持承诺         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日
                    人股东                              中关于出售股份公告的承诺。
                                                        (注 1)
                                                        公司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与上市
                                                        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
                                                                                     2014 年 04 月 08
                    富德生命人寿     其他承诺           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日
                                                        并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的承
                                                        诺。(注 2)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关于同业竞争、关
                                                        公司股东富德生命人寿关于同 2014 年 04 月 08
承诺                富德生命人寿     联交易、资金占用                                                   长期     正在履行中
                                                        业竞争方面的承诺。(注 2)   日
                                     方面的承诺
                                                        深圳市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在
                                                                                     2016 年 05 月 16
                    深圳市国资委     股份减持承诺       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                      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日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注 3)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              -                          -                     -               -        -
诺
                                     关于同业竞争、关 公司 2008 年非公开发行对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2007 年 10 月 10 永久
                    深圳市国资委     联交易、资金占用 远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                                 正在履行中
融资时所作承诺                                                                       日                 性
                                     方面的承诺         国资委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案》中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注 4)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国资委 2007 年出具《加 2007 年 01 月 01
                   深圳市国资委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在履行中
                                                   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 日
                                                   (注 5)
                                                   解除限售流通股的减持承诺。 2016 年 01 月 22
                   深圳市国资委   股份减持承诺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注 6)                     日
                                                   关于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2016 年 01 月 22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深圳市国资委     股份减持承诺                                                     长期     正在履行中
                                                   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的承诺。日
东所作承诺
                                                   (注 7)
                                                   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募集资金使用承                                2016 年 08 月 26 12 个
                   公司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正在履行中
                                  诺                                            日                 月
                                                   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注 8)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注:1、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
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司原11 家法人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公司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于2014年4月10日委托公司代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签署《关于规范关联交
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生命人寿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农产品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同时,生命人寿签署《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与保证函》,承诺:“本次权
益变动完成后,生命人寿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遵守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达2%,完成增持计划,深圳市国资委承诺:深圳市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
   4、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对象远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承诺:
   (1)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并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今后不会直接参与经营与本公司主
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深圳市国资委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避免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国有股权划转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变成可能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
条件下,本公司享有投资经营相关项目的优先选择权,或有权与深圳市国资委共同投资经营相关项目。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如深圳市国资委或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拟出售或转让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任何资产或权益,将给予
 本公司优先购买权,并且购买条件不逊于深圳市国资委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本公司破产或者
 终止经营或者深圳市国资委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外,本承诺的有效期为永久性的。
       5、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2007年出具《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中承诺:深圳市国资委将建
 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深圳市国资委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公司未公开
 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也不泄露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深圳市国资委
 及实际控制人知悉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
       6、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认购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于2016年1月23日履行完毕。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
 资关于前述解除限售流通股的减持承诺如下:如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
 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
 内容包括出售的股份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7、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认购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于2016年1月23日履行完毕。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
 资将严格遵照该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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