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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2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下午3:1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为了支持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公司持有40%股权)运营,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述规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9楼1912室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薛彤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6741286B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

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9、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40%
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80038%
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70017%
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5005%
合计10,000100%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3,701.54万元,负债总额为12,768.05万元,净资产为10,93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87%。2020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48.12万元,净利润为-104.23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7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3,736.48万元,负债总额为12,832.10万元,净资产为10,904.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06%。2021年1-7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37.84万元,净利润为-29.11万元。

11、其他说明:信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借款金额:800万元;

2、借款期限:2年;

3、资金占用成本: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4、借款用途:用于信祥公司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暨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信祥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信祥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2年,其中,公司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2

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支持参股公司信祥公司运营,同意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借款期限2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向信祥公司提供该笔借款的余额为1,200万元。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基本可控。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2,000万。

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42,295.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3%。

3、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本金7,896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鉴于天津投资公司所负责的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的商业配套项目房产销售进度不理想,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尚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借款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15%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和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南昌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冷链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已根据会

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12,037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武汉海吉星公司正在积极培育市场配送区和水果交易区,同时推动其他品类招商和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武汉海吉星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暂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债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20%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9月3日和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与绿膳谷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根据绿膳谷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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