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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云南东盟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为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同意公司联合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以“股权转让+债务代偿”方式
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云南东盟公司”)100%股权。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云南东盟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
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以云南东盟公司 100%股权作
为标的,挂牌底价不低于经评估备案后的评估结果(14,124.77 万元),
并要求受让方同时受让公司及海投公司对云南东盟公司全部股权和
债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云南东盟公司股权。股东大会授
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
述相关决策情况、独立董事意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挂牌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7 月 9 日和 7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及海投公司已将所持有的云南东盟公司 100%股权和对云南
东盟公司 8,280.783644 万元债权委托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
底价为 22,405.553644 万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为 14,124.77 万元,债
务代偿金额为 8,280.783644 万元。
    截至挂牌公告期结束,上述标的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南宁市
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纬公司”)。2022 年 8 月 24 日,
公司及海投公司与万纬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及代偿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本次股权成交价为 141,247,700.00 元,债务代偿金额,截
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82,807,836.44 元(从 2022 年 2 月 1 日起加计
每月利息以及每月垫付薪酬,计算至 7 月 31 日,加计金额为 787,469.99
元)。万纬公司已向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 11,200 万元,其中债务代
偿款保证金 8,280 万元,股权转让款保证金 2,920 万元。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宁市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10 月 12 日
    3、住所:南宁华兴路 16 号(南宁综合保税区)
    4、法定代表人:苏航
    5、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NEY7C98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物
流仓储设施的开发;仓储设施出租及管理;仓储信息咨询;房屋租赁、
厂房租赁;物业服务、装印服务、包装服务;农产品初级加工;国内
货运代理(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
审批部门批准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
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汽车租赁。
    9、股东情况:
    上海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持有万纬公司 100%股权,其实际控
制人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2、299903,证券简
称:万科 A、万科 H 代)。
    10、产权关系结构图:
    11、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万纬公司
资产总额为 10,993.0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236.18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1,243,09 万元;2021 年度,万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059.86 万
元,净利润为-1,027.85 万元。
    12、万纬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万纬公司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万纬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约定
    协议甲方一为本公司,甲方二为海投公司,甲方一和甲方二以下
统称甲方,乙方为万纬公司,丙方(目标公司)为云南东盟公司。
    1、根据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
评报字[2022]第(资)015 号《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云
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14,124.77
万元。
    2、乙方对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披露的关于目标公司取得的土地
相关情况和从事“昆明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情况及
评估报告均清楚、了解,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
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及由乙方代偿债务,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
权及代偿债务。
    3、目标公司股权成交价为 141,247,700.00 元,另乙方应向甲方
代偿 82,807,836.44 元(截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从 2022 年 2 月 1
日起加计每月利息以及每月垫付薪酬,计算至 7 月 31 日,共加计
787,469.99 元,上述合计为人民币 224,843,006.43 元,乙方承担的交
易服务费等应另行支付,不包括在前述价款中。乙方代偿后,由乙方
自行向丙方追索,与甲方无关。
    4、甲乙双方同意,评估报告仅作为双方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定
价参考依据,目标公司股权的价值以其现状为准,不论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果准确与否,双方均同意不调整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及协议
的其他条件。甲方也不承担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的责任。
    5、进场交易前,乙方同意向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为人民
币 11,200 万元(其中代偿款保证金 8,280 万元及股权转让款保证金
2,920 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贰佰万元整)。协议签署后,保证金转为乙
方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该定金自动转为交
易价款一部分。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
易价款(合计人民币 112,843,006.43 元),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
的指定收款账户,乙方应同时按照产权交易所要求提交《委托付款通
知书》。乙方未提交该通知书的,视为乙方违约,且产权交易所仍有
权转付。甲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视为乙方已履行完毕其支付交
易价款义务。
    6、甲方主要声明、保证与承诺:
    (1)目标公司股权、协议所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
物没有设置质押权等其他担保权益以及任何第三方权益,并免遭任何
第三方追索。
    (2)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在交接前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有关
增资减资的未决争议、对外担保以及劳动关系争议情况。
    (3)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在交接前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足额
向政府缴纳了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土地出让金及目标公司应支付的有
关税费。
    (4)甲方承诺目标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或有负债,所有债务均
已按照财务规则入账,并在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中有反映,如出现未
反映的或有负债并由丙方承担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7、乙方主要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已自行了解目标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情况,乙
方已自行了解目标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情况,乙方在本次挂牌
结束前已获得本协议的版本及甲方留存在产权交易所的全部文件并
获悉全部内容,经过充分时间的认真审慎地研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
的全部内容及风险,乙方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乙方能够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全部款项,且
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3)乙方系实际购买目标股权,乙方保证此前及今后没有任何
与实际购买该股权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方
的任何联系、与其他意向方串通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产权交易
所和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或定金),且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确认已经阅读、知悉并充分理解甲方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刊载及其他指定媒体公告、委托公开挂牌机构提供或直接提
交等方式已经披露的标的企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知识
产权、对外投资等)、负债、人员、业务、生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
现状(含物理现状和法律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以及本次
交易价格的确定因素,同意按照现状进行受让,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8、交割日:本协议的交割日为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一条付清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之日。
    9、在协议签署后的 9 个月内:(1)双方按协议约定比例各自承
担关于土地未开发所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2)因土地被政府收回,
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退回全部或部分股权及相应款项;(3)目标公司
重新取得施工许可并进场开工,甲方应就目标公司取得新施工许可、
环评等证照更新给予必要配合。(4)乙方取得新施工许可,若如期开
工后发生政府要求支付延期开竣工违约金,双方同意按协议约定比例
各自承担;若乙方未如期开工的,则全部由乙方和目标公司承担。
    10、目标公司尚未终结的施工合同,存在结算时丙方应支付工程
款或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的可能,丙方账面已预提债务,各方同意:
实际债务超过账面应付款的,少于 225 万元部分,由乙丙方承担,超
过 225 万元部分,全部由甲方承担。乙丙方应积极处理,尽量减少实
际债务,如要求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协助。
    目标公司的其他或有债务同样适用上述原则,少于 225 万元部分,
由乙丙方承担,超过 225 万元部分,全部由甲方承担。
    11、交割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各方共同向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
本协议鉴证手续、领取本协议的原件,领取原件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办
妥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不得无理由
拒绝。如乙方逾期未办妥工商登记手续的(政府原因除外),则应一
次性支付甲方 500 万违约金。
    12、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 月 31 日,甲乙双方
同意,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不
调整本协议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13、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则每延迟
一天,乙方应按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0.05%/日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履
约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
乙方的定金;不管何种原因,甲方可以将目标股权再行挂牌,且无需
通知乙方。
    14、如甲方未能及时配合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手续的申请,则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0.05%/日的利率向乙方支付延期履约金;逾期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需根据股权转让相关款项的支付及
协议约定的执行情况方可确定(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
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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