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关系保护机制的继续完善
经过多年的实践运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接待与推广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与中小投资者切身权益相关的制度,并持续加以完善。
1、高质量的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投资者接待与沟通
为更好地获得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疑解惑,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公司继续多渠道、多层次地展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用包括投资者热线(0755-83216296)、传真(0755-83217376)、邮箱(szhqsygf@szhq.com)、公司网站(www.szhq000062.com)投资者关系专栏、深交所互动易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对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并做出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完善董事会办公室内部培训体系
在原有的内部培训体系基础之上,继续推进每周或每两周召开内部学习会,共同学习最新的监管规则,研究、讨论资本市场上的新案例,分享、交流学习心得,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以更专业的知识水平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投资者的服务工作。
二、落实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主动回报公司投资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20年5月8日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1,045,909,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近三年来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7年 | 252,460,870.90 | 419,743,488.22 | 60.15% |
2018年 | 180,329,193.50 | 685,569,918.31 | 26.30% |
2019年 | 156,886,398.30 | 630,032,131.15 | 24.90% |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严格督促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手方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四、通过良好的产业布局和有效整合实现稳健发展
深圳华强近年来坚持沿着自己熟悉的电子信息产业链进行拓展,通过适时、科学的并购和持续、有效的整合,目前已经形成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包括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石)和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公司的创新业务),同时围绕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公司还发展了创新创业服务、其他物业经营等业务,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在不断努力下,相关工作取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可和监管部门的肯定。公司将继续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理念,切实地为公司投资者创造价值回报,保障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