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北京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九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二〇一九年度总裁绩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
董事徐子阳先生因担任公司总裁,在本次会议对该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二〇一九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
董事顾军营先生因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在本次会议对该议案表决时回避表
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