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以传真 /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2017-105 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 告》)。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能更加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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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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