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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传真/专人送
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
选举。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马跃先生、李福江女
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
正常运作,第六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
责。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为李斌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2018-024
号《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
       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经监事会审议,拟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
    任期内,公司支付监事会主席每年监事津贴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其他监
事每年监事津贴人民币 8 万元(含税),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9 号公告
董事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
公司承担,除此之外,非公司员工的监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支付其他报酬。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候选人简历
     (1)马跃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大学,大
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国营二七二厂总厂团委书记(正处级)、
劳资处副处长、劳动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主管干部工作),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1998 年 9 月起任中国长城计
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1 年 4 月起任中
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中
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 年 2 月起任中国
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2017 年 5 月兼任中国长城
深圳地区党委书记。
     马跃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马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福江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兼任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9 号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软
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财税处处长、财务部综合部处长、财
务会计信息处处长,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资财部副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等职。2016 年 12 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监事。
     李福江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李福江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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