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中国
长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 号”文件核准,长城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2017 年 1 月被中国长城吸收合并)
于 2014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847,133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96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2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28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
费净额 2,290.75 万元,募集资金合计 100,250.75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7,434.27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2017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296.91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816.48 万元,
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32,816. 4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中
国长城、长城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
根据长城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当时长城信息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账户 18030901040020128(已注销)、华融湘江银行长
沙 金 星 路 支 行 账 户 81030309000029857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长 沙 大 华 支 行 账 户
43001539061052504545、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账户 20000024387100002600786
(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账户 18030901040020219 及北京银行长沙
高桥支行账户 20000025741100003216718 作为专项账户;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根据中国长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中国长城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华融湘江
银行长沙分行账户 81010309000130767 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账户
43050177433600000127 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专项
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授
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
相关规定予以执行;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董事会制定的计划进度实施,负责实施项目的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进度,
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在公司吸收合并长城信息完成后,为规范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长城《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要求,中国长城及其相应全资子公司、海通证券于 2017 年 12 月分别
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
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完成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四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款 余额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方式 (万元)
1 湘计海盾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 18030901040020219 活期 3,482.42
2 湘计海盾 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 20000025741100003216718 活期 7,211.34
3 长城医疗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 81010309000130767 活期 14,865.44
4 长城金融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43050177433600000127 活期 7,257.28
5 长城信息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 81030309000029857 活期 -
6 长城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行 43001539061052504545 活期 -
合计 32,816.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 1-00637 号),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中国长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中国长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长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海通证券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李世文 刘 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9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96.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434.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 否 31,935.00 31,935.00 5,639.57 19,346.30 60.58 2019/6/30 未完工 否
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 否 17,897.00 17,897.00 168.19 6,019.12 33.63 2019/6/30 未完工 否
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 否 27,858.00 27,858.00 1,129.06 8,623.81 30.96 2019/6/30 未完工 否
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 否 20,270.00 20,270.00 1,360.09 13,445.04 66.33 2018/10/31 未完工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960.00 97,960.00 8,296.91 47,434.27
合计 97,960.00 97,960.00 8,296.91 47,434.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6 月 12 日,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长城信息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 7,292.81 万元置换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292.81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中国长城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除外)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