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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关于部分董事变更、提名董事候选人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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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0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关于部分董事变更、提名董事候选人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长陈小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变动原因,陈小军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陈小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公告日,陈小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陈小军先生承诺于原定任期内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小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小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小军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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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宋黎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经营及管理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第八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文拟修订为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议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19-008号《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宋黎定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信息处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装备部主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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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兼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兼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副所长;曾获国防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奖和首次月球探测工程突出贡献奖;2007年山东年度十大新闻人物之一,2003年首届感动中国暨感动烟台人物之一。

宋黎定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黎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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