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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2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853.60万元;同时对因法院裁定、商品质量、代持关系解除等原因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3,064.46万元;对确认无法支付的部分应付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303.04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853.60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7,399.6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98.2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2万元;其中,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615.89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6,783.74万元。
年末涉及关联方的应收款往来余额较年初减少1,189万元,对应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减少105.74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情况。
2、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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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计提2,380.5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价值有所下降,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本年计提73.4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本年利润总额9,853.60万元。
5、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计提关联方坏账准备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19-024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核销情况
(一)核销部分应收款情况
公司对因法院裁定、商品质量、代持关系解除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3,064.46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64.46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3,000.00万元。
其中核销其他应收款3,000万元是在重组前由历史原因而产生,涉及关联方,但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具体说明如下: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垫付出资款(对应18.68%股权)是基于历史遗留代持关系而形成,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该部分股权当时未纳入重大资产重组范畴及作价。随着2018年11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收回18.68%股权及原代持关系的解除,3,000万元其他应收款应予以核销。(相关内容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8-099号《关于收购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18.6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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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以及2018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介绍)
前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前期均已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不影响本年利润。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核销应收账款事项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核销其他应收款事项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刚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
(二)核销部分应付款情况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合计303.04万元,款项均为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债务账龄较长,部分供应商已注销,其余供应商长期无交易,债权人一直未催讨,并且己过法律诉讼时效,经过公司历年数次清理,基本没有支付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付账款124.26万元,核销预收款项177.35万元,核销其他应付款1.43万元。
前述核销均不涉及关联方核销;增加本年利润总额303.04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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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3、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