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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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专项说明 | 1-2 | |
二、 | 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4401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9年4月29日签发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44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2018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培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欣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金融业务汇总表第1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手续费、利息 |
一、存放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1 | 1,912,328,589.57 | 19,122,357,439.66 | 18,831,728,288.64 | 2,202,957,740.59 | 20,041,498.59 |
二、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 3 | 1,020,101,390.00 | 757,563,450.00 | 645,061,720.00 | 1,132,603,120.00 | 58,150,815.16 |
(一)短期借款 | 4 | |||||
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 | 5 | 520,101,390.00 | 757,563,450.00 | 645,061,720.00 | 632,603,120.00 | 34,400,815.16 |
(二)长期借款 | 6 | |||||
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借款 | 7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23,750,000.00 | ||
三、委托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 8 | 445,000,000.00 | 500,000,000.00 | 945,000,000.00 | 19,137,340.28 |
法定代表人:宋黎定 公司总裁:徐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