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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6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异议声明。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国长城股票代码00006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镇邓文韬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电话0755-266347590755-26634759
电子信箱stock@greatwall.com.cnstock@greatwall.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330,232,835.154,136,942,559.46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3,392,145.32250,772,791.27-4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4,634,759.22-9,702,870.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35,677,155.10-260,537,679.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90.085-42.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90.085-42.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7%3.88%-1.6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6,324,700,967.8316,002,223,272.55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395,243,620.956,240,483,785.222.4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2,168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普通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0.75%1,196,466,010438,986,243无质押或冻结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54%45,206,6850无质押或冻结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9%23,300,4660无质押或冻结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2%21,184,6520无质押或冻结0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7%19,538,6150无质押或冻结0
孙伟境内自然人0.61%17,777,7690无质押或冻结0
李萍境内自然人0.44%12,860,0000无质押或冻结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享进取明达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38%11,283,7790无质押或冻结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5%10,241,7020无质押或冻结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34%10,081,6830无质押或冻结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由中国电子控制,为中国电子一致行动人;中国电子、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与上述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李萍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860,0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2,86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更为复杂,公司经营班子坚决执行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推进改革创新,着眼转型升级,聚焦战略,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自主安全业务高速增长,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

高新电子业务:加快推进“PK”体系在装备上的广泛应用,顶层设计能力、业务协同能力和重大项目策划能力得到不断增强,联合天津飞腾、天津麒麟、电子六所、中软系统等兄弟单位共同开展研制工作,高新电子重大专项按照既定部署有力推进。在确保传统领域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加快拓展其他军兵种业务的步伐,顺利完成陆军订货合同签订,分别在空降兵、战支部队等领域首次承担批次配套任务,在军委科技委、装备发展部的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中取得突破。加快海洋信息业务核心能力构建,多个重点任务取得阶段性关键成果。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取得重大进展,自主安全业务销售收入、市场合同实现数倍级的增长,基于PK体系的整机产品在国家某重点升级项目中占有率第一,在档案、互联网、金融、公安等多个关键行业获得订单并打造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正在推动多个省份的自主安全整机投资项目,为进一步抢占当地市场、提升产能奠定基础。加大研发投入,有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基于飞腾平台的终端和服务器产品性能保持行业内领先,FT2000+服务器产品已实现批量供货,新四核系列产品正加速研发,服务器架构设计能力、软件

开发能力、产品工程化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启动基于PK体系的数据中心建设,强化适配中心技术力量、加快与合作伙伴的适配进程,进一步提升解决方案和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充整机产能,自主安全整机100万台产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后续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持续保持在非现金金融智能自助领域的领先地位,在国有主要大行、区域银行市场订单实现双增长,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在保险、证券等领域取得突破。医疗电子加快业务转型步伐,打造基于PK体系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和方案,实施云计算产品和方案在医疗行业的推广应用和服务的试点示范项目。电源业务:加快高端化、国际化业务发展步伐,高端电源产品销售占比稳步提升,在深耕传统市场领域的同时,抢占了国内自主安全电源主要市场,有效应对了贸易摩擦影响。积极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提升研发效率与质量,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改造,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率与质量。其它业务:公司在满足自身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积极盘活房产资源,开发优质客户,提升房产出租效益;中电长城大厦交付和销售正在加快推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2019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不构成影响。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转让湖南凯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湖南凯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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