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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关于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79号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净利润720.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54.08万元,投资收益4,499.2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589.66%;营业外收入5,005.35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55.98%。

(1)请你公司结合所属行业状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以及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2)报告期内,你公司投资收益金额4,499.28万元,其中转让子公司玖骐(苏州)环境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骐环境”)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991.85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玖骐环境评估价值的合理性,股权转让的原因,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3)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5,422.89

万元,其中母公司确认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000.00万元,系公司因符合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依据及计入当期损益的合理性。

2. 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货币资金6.0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6.04%;短期借款8.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1.39%。2019年,你公司财务费用5,435.80万元,同比增长42.12%。

(1)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变动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举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3. 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9,715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为7,851.4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为6,955.13万元,计提比例为88.54%;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21,863.8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仅为1,129.55万元,计提比例为仅5.17%。

(1)请你公司提供关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说明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依据。

(2)你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为14,590万元,占比49.03%,5年以上应收账款为5,651.47万元,占比19.02%。请你公司说明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 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在建工程为20.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53.88%。在建工程中,迁安海绵城市建设、遂宁海绵城市建设、玉溪海绵城市建设账面价值分别为6.8亿元,6.4

亿元,6.8亿元,占在建工程比例分别为33.33%,31.37%,33.33%,工程进度分别为65.21%,97.65%,52.73%。

(1)请你公司结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规划、实际进展,说明各项目后续建设计划,预计完工时间,迁安、遂宁、玉溪海绵城市项目完工后预计运营年数,并说明遂宁海绵城市建设是否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延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

(2)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环境、生产经营和建设情况、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以及玉溪PPP项目总投超限等情况,补充说明主要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费用不当资本化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 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商誉期末余额为3,315.86万元,分别为收购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世纪”)、北京清控中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你公司期初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1025.09万元,本期对中环世纪计提362.39万元,期末减值准备余额为821.53万元。

(1)请你公司结合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详细测算过程,说明对中环世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减值迹象的具体体现、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2)请你公司说明本年度未对其他各子公司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6. 年报显示,你公司长期应收款为20,890.11万元,为海绵城市PPP项目款,主要是通过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PPP项目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1)请你公司结合项目的实施进度、收入确认政策和依据、风险转移等情况,说明该项目款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2)请你公司结合项目业务协议和约定,项目款性质,说明对长期应收款的回收安排,是否存在回收风险,以及未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7.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显示,2019年,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融泰产生4700万元非经营性往来款项,往来形成原因为“投资意向金”。

(1)请你公司说明向华融泰支付3300万元投资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投资实质。

(2)请你公司结合投资意向金付及归还的具体时间及相关合同条款,说明该往来款是否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 年报显示,2019年你公司关联方销售发生额为2,998.13万元,主要为你公司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及向山西国耀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其中,你公司向山西国耀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收入1,886.79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具体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背景、必要性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并说明该咨询服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9. 报告期内,你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赛科技”)7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华融泰,在评估基

准日2019年10月31日,华赛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零。请你公司结合华赛科技的财务及业务状况,说明评估华赛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零的原因及合理性。

10. 年报显示,你公司海绵城市可用服务费为2,432万元,占营业收入10.8%,毛利率100%。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海绵城市可用服务费的具体内容明细,发生原因,确认依据,并说明该收入是否可持续。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20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20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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