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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7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0-3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14:45;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0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蒋勤俭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306,677,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6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305,50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 41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 170,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杨中硕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序号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提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案2.1债券发行规模
提案2.2债券发行期限
提案2.3发行方式
提案2.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提案2.5担保情况
提案2.6募集资金用途
提案2.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提案2.8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提案2.9上市场所
提案2.10承销方式
提案2.11偿债保障措施
提案2.12决议有效期
提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占比注1股数(股)占比注1股数(股)占比注1
提案1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逐 项 表 决)
提案2.1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2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3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4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5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6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7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8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9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10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11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2.12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提案3306,393,24099.9073%284,3000.0927%00.0000%通过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比注2股数(股)占比注2股数(股)占比注2
提案1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逐 项 表 决)
提案2.1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2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3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4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5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6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7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8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9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10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11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2.12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提案31,670,89085.4592%284,30014.5408%00.0000%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杨中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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