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王生物:关于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之终止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之终止合

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签署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之终止合同》,拟终止双方曾于2019年4月10日及2019年6月24日签署《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及《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或“原合同”),终止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1、甲方(发行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2、乙方(认购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合同签署之日起,《股份认购合同》不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份认购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享有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亦无须履行原合同项下的义务。

2、甲乙双方不存在与原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3、双方进一步确认,原合同的终止系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对原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亦无须就原合同终止事宜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本终止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海王集团签署的《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之终止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