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公司大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德宏先生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91,910,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0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6,744,5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21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5,165,9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8825%。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23,091,8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7,925,9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5,165,9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8825%。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商翁先生、孔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一)总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A股 | 791,899,674 | 99.9986 | 500 | 0.0001 | 10,300 | 0.0013 |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股数(股) | 比例(%) | ||
1.00 | 关于聘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 223,081,037 | 99.9952 | 500 | 0.0002 | 10,300 | 0.0046 |
注:比例为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姓名:彭商翁、孔富3、结论性意见: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