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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4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9]48570001号

目 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能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广聚能源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广聚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9层 Postal Address: 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聚能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海曼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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