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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和减值测试,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对已处置或已收回的资产相应转销或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其中:

1. 本年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1,388.25万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减情况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年初数本年增加年末余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593,045.81-805,602.67787,443.14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84,000.00-284,000.00
存货跌价准备263,421.02128,622.19392,043.2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14,982.2014,559,530.5318,074,512.7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4,897.20-1,004,897.20
合计6,660,346.2313,882,550.0520,542,896.28

2. 本年转销及冲回减值准备0万元

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054.28万元,其中:应收款项78.74万元,投资性房地产28.40万元,库存商品39.20万元,固定资产1,807.45万元,无形资产

100.49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1.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按账龄组合转回坏账准备--应收款项80.56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标准,2019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86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计划于2020年停止液体化工仓储业务,需处置储罐等固定资产,根据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B07-0002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计提了相关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1,455.9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88.25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2019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88.25万元。

四、本年各项资产核销(处置)情况

本年度实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990.24万元,累计折旧为899.11万元,账面净值为91.13万元,处置收入112.89万元,处置净收益19.03万元。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是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资产核销(处置)计划》的范围内,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的议案》,议案提及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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