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18年7月14日和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10152.49万元,自开户日至2018年12月31日日均存款为7303.65万元,活期存款利率为1.265%,高于央行及各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公司结合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取得同等条件。
2.预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审议《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杨威、赵祉胜、王鹏、马雷、杨刚强、李刚、赵宏剑、蔺静、李宗前等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本事项尚须获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