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3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今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宜华集团 | 是 | 211,148,649 | 72.81% | 24.06% | 2021年3月11日 | 36个月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宜华集团 | 290,007,186股 | 33.04% | 219,381,681股 | 75.65% | 25.00% |
(二)股东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委托日期 | 轮候机关 |
1 | 宜华集团 | 219,381,681 | 75.65% | 25.00% | 2020年6月18日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 | 宜华集团 | 219,381,681 | 75.65% | 25.00% | 2020年7月9日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3 | 宜华集团 | 219,381,681 | 75.65% | 25.00% | 2020年8月7日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4 | 宜华集团 | 219,381,681 | 75.65% | 25.00% | 2020年8月7日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5 | 宜华集团 | 3,000,000 | 1.03% | 0.34% | 2020 年 8 月10 日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
6 | 宜华集团 | 219,381,681 | 75.65% | 25.00% | 2020 年 8 月24 日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7 | 宜华集团 | 12,279,408 | 4.23% | 1.40% | 2020 年 8 月25 日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8 | 宜华集团 | 114,842,653 | 39.60% | 13.08% | 2020年11月10日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9 | 宜华集团 | 219,381,681 | 75.65% | 25.00% | 2020年12月14日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 | 宜华集团 | 105,733,407 | 36.46% | 12.05% | 2021年1月19日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1 | 宜华集团 | 10,000,000 | 3.45% | 1.14% | 2021年1月28日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12 | 宜华集团 | 107,016,000 | 36.90% | 12.19% | 2021年2月24日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3 | 宜华集团 | 219,381,681 | 75.65% | 25.00% | 2021年3月3日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14 | 宜华集团 | 211,148,649 | 72.81% | 24.06% | 2021年3月11日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司未知宜华集团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
2020年5月7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下调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宜华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C,将“16宜华01”、“15宜集债”、“18宜华01”、“18宜华02”、“18宜华03”、“19宜华01”和“19宜华02”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CC,同时将上述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2020年12月16日,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宜华集团的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宜华集团的信用评级结果。
公司未知宜华集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宜华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宜华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宜华集团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