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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4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会计政策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文的要求编制执行。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公司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该指定不可撤销。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2、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施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增加用于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2)利润表项目

将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的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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