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6月6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银行借款及已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银行借款及已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费用,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44,499,997.12元置换自筹资金先行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已支付的非公开发行律师费、审计费、登记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